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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5]魔龙的狂舞 第二章 丹妮莉丝

《冰与火之歌》卷五

《魔龙的狂舞》

声明:

1.原著版权属于乔治·R·R·马丁,中文翻译权……大概在重庆出版社手里?anyway我不拥有人物或者任何相关,以下内容纯属自娱,无任何盈利目的

2.所有之前出现过的人名、地名、语句,基本都沿用重庆出版社屈畅译本的译法,除非我忘了

3.请勿转载

 

第二章 丹妮

她能听见死者进入大殿。在他之前是缓慢、凝重的脚步声,回荡在大殿紫色的立柱间。丹妮莉丝·坦格里安坐在她当做王座的乌木长椅上静候,睡眼惺忪,银金色的长发凌乱地披在肩上。

陛下,”女王铁卫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说,“您不必亲自查看。”

他为我而死。”丹妮把狮皮斗篷拢到胸前,底下透明的白色亚麻外衣垂至腿上。她正梦见一座红门大宅时弥桑黛叫醒了她,没有时间梳洗打扮。

卡丽熙,”伊丽轻声说,“您不能接触死者,这不吉利。”

除非他们是你杀死的。”姬琪的骨架比伊丽大,臀部宽阔,乳房沉重,“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道。

多斯拉克人精于马术,但在其他事情上往往一无所知。而且她们只是小女孩。她的侍女们跟她年龄相仿,她们的多斯拉克特征——黑色头发,古铜肤色,杏仁状的眼睛——会随着年龄愈加明显,而女孩子们看上去都一样。她们是她嫁给卓戈卡奥时的陪嫁。她身上的狮皮斗篷也是卓戈的礼物——赫拉卡,多斯拉克草原上的白狮,这件斗篷对她来说太大了,散发着霉味,但披着它丹妮能感到她的日和星仍然在她身旁。

灰虫子率先出现在台阶上方,手持一根火炬,青铜头盔上有三根尖刺。他身后是四个无垢者手下,肩上抬着一具尸体。他们的头盔上都只有一根刺,脸几乎完全被头盔遮住,好像全身都由青铜铸成。他们把尸体放到他的脚下。巴利斯坦爵士掀开了血迹斑斑的裹尸布,灰虫子放低火炬,让丹妮看个清楚。

死人的脸光滑无毛,也没有头发,脸颊从左耳到右耳被划开了惊人的裂口。他身材高大,双眼碧蓝,面容英俊。里斯或者旧瓦兰提斯出生的孩子,被海盗劫走,卖到了红色的阿斯塔波。他的双目仍然怒睁,伤口鲜血淋漓。丹妮甚至无法数清到底有多少伤口。

陛下,”巴利斯坦说,“在发现他尸体的小路地上,画着一只鹰身女妖……“

用血画成的。”丹妮莉丝现在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鹰身女妖之子在夜晚杀戮,每一次屠杀后都留下他们的印记。“灰虫子,为何此人孤身一人?他没有同伴吗?”根据她的命令,无垢者晚上在弥林巡逻,必须结伴同行。

我的女王,”无垢者的军官灰虫子道,“您的仆人英勇之盾昨晚并未当值,他去了……去了……一个地方喝酒,有人陪着他。”

“一个地方?什么意思?”

“愉悦之屋,陛下。”

妓院。一半的自由民来自渊,那里的贤主大人们以调教床上奴隶出名。七种呻吟。妓院如雨后春笋般在弥林各地冒了出来。他们只懂得这一件事,他们需要生存。每一天食物都愈发昂贵,而肉体却愈加贫贱。在弥林奴隶主的金字塔之间,那些更贫穷的街道里,妓院提供着一切能够想象到的情欲滋味,她早有所知,但即便如此……“太监到妓院去是为了什么?”

“即使失去了男人的一部分,他仍然有男人的内心,陛下,”灰虫子道,“据说您的仆人英勇之盾有时候会付钱给妓院的女人,让她们抱住他躺着。”

巨龙之血不会流泪。“英勇之盾,”她眼神坚定,“这是他的名字?”

“如果陛下满意的话。”

“是个好名字。”阿斯塔波的善主甚至不允许奴隶有自己的名字。她的无垢者们有的用回原名,有的为自己取了新名字。“知道有多少人一起袭击了英勇之盾吗?”

“还不清楚,很多人。”

“至少六个,”巴利斯坦道,“从伤口来看,他们从四周一齐发动攻击。尸体旁发现了一柄空剑鞘,可能他用那个来打伤袭击者的。”

丹妮无声地祈祷,希望某处有个鹰身女妖之子正在垂死挣扎,捂住肚子痛苦地翻滚。“为什么他们把他的脸切开成这样?”

“敬爱的陛下,”灰虫子道,“凶手们把山羊的阴茎塞在了您的仆人英勇之盾的喉咙里,我们在来之前取走了。”

他们没办法用他自己的阴茎,阿斯塔波人把根部和茎部都切除了。“鹰身女妖之子愈发放肆了。”丹妮指出了这一点。之前他们还只敢袭击手无寸铁的自由民,在街上砍倒他们,或者在黑暗的遮掩下闯入屋子,谋杀睡梦中的自由民。“他们第一次对我的战士下手。”

“第一次,”巴利斯坦爵士警告,“不是最后一次。”

战争仍在进行,妮意识到,只是现在我在跟影子战斗。她曾祈祷能够暂时避开杀戮,能够有时间重建和治愈。

抖落狮皮斗篷,在尸体旁蹲下,伸手为死者合上双眼,没有理睬姬琪的拉扯。“英勇之盾不应被忘却。为他清洗身体,穿戴上盔甲,将他的头盔、盔甲与长矛跟他一起下葬。”

“谨遵陛下之命。”灰虫子答应道。

“派人去圣恩神庙,询问是否有人去蓝圣恩那里治疗剑伤。传下话去,就说我们会为英勇之盾的短剑支付高价,还有,向屠夫和牧人打听谁最近过山羊。”也许哪个牧羊人会招认,“以后我的人晚上不得单身出行。”

“遵命。”

丹妮把头发拨到身后。“把这些懦夫给我揪出来,我要他们见识唤醒巨龙之怒的下场。”

灰虫子向她行了个礼。他的无垢者再次遮上裹尸布,将死者抬上肩膀,离开大厅。巴利斯坦·赛尔爵士留了下来,他的头发雪白,藏蓝色的眼睛旁爬着鱼尾纹,但他的背仍然挺得笔直,时间也没有夺走他的武艺。“陛下,”他开口道,“我担心您的太监们不适合您分派的任务。”

丹妮坐回长椅,重新围上狮皮斗篷。“无垢者是我最好的战士。”

“士兵,不是战士,请恕我直言。他们为战争而生,肩并肩举着盾牌、挺着长矛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他们的训练师教他们服从,教他们在战场上无所畏惧,完美表现,不会思考也不会犹豫……但没有教他们如何刺探秘密和问询。”

“骑士更合适吗?”赛尔弥在为她训练骑士,他教奴隶的儿子们维斯特洛的长枪和长剑……但面对藏在阴影中的懦夫,长枪和长剑又有什么用呢?

也不合适,”老人承认,“除了我以外陛下也没有骑士,那些孩子要很久才能成熟。”

那不要无垢者,还有谁?多斯拉克人一定更不行。”多斯拉克人的战场在马背上,他们擅长在开阔的平原和山地上战斗,并不擅长城市里的巷战。丹妮的统治难以逾越弥林的彩墙,上千奴隶仍然在山上为奴隶主庞大的产业劳作,种植小麦和橄榄树,放牧绵羊和山羊,挖矿盐和铜矿。弥林的仓库里储藏着大量粮食、油、橄榄、干果和腌肉,但已日渐减少,丹妮不得不派出她小得可怜的卡拉萨,在三个血盟卫的率领下去攻打腹地,而布朗·本·普带着他的次子团南下防卫渊人的入侵。

她把最重要的任务分派给了达里奥·纳哈里斯,舌莲花的达里奥有着闪闪发亮的金牙,胡子理成三支,常常在紫色的胡须下露出诡异的微笑。东边的山坡背后是一片砂岩山脉,叫做载通道,再过去便是拉林。要是达里奥能说服拉林人打开陆路的贸易通道,需要的时候他们就能从河下游或者山对面买到粮食了……但羊人没道理喜欢弥林人。“等暴鸦团从拉札林回来,也许我能让他们去巡街,”她告诉巴利斯坦爵士,“但在此之前我有的只是无垢者。”丹妮站起身,“请见谅,爵士,请愿者马上就要到门口了,我必须戴上兔子耳朵,做他们的女王去。召见瑞兹纳克(Reznak)和平头(Shavepate),等我梳洗好要见他们。”

遵命。”赛尔弥鞠躬退下。

八百英尺高的大金字塔高耸入云,巨大的底座方方正正,巍峨的顶端是女王的宅邸,周围围绕着绿色植物和香料池子。淡蓝色的晨曦打破了城市的黑夜,丹妮走到了平台上。阳光反射在西边庙宇金色的圆顶上,在贵族的金字塔背后刻下了深深的阴影。哪怕是现在,鹰身女妖之子就在某些金字塔里,制定着新的阴谋,而我对此无能为力。

韦塞里昂感觉到了她的不安。白龙盘在一棵梨树上,脑袋搁在尾巴上。丹妮经过的时候它睁开双眼,如两湾熔金。它的角也是金色的,金色的鳞片遍布全身。“你太懒了,”她挠了挠它的下巴。它的鳞片烫得几乎无法触摸,像是盔甲在太阳下晒的太久。龙的身躯由火焰凝成。她在乔拉爵士送她的书里读到过。“你应该跟兄弟们一起去打猎。是不是又跟卓耿打架了?”她的龙最近越来越野了。雷戈咬了伊丽,韦塞里昂在总管叫它的时候烧了瑞兹纳克的托卡长袍。我放任他们太久了,但我哪里有时间陪它们?

韦塞里昂扫了扫尾巴,狠狠地敲在树干上,把一只梨子震落在丹妮的脚边。它展开翅膀,半飞半跳地越过了栏杆。它长大了,她看着它飞上天空,它们三个都在长大,很快我就能骑上它们了。

她看着韦塞里昂不断盘旋爬升,直到消失在斯卡扎丹(Skahazadhan)的泥水池对面,然后转身回到金字塔内,伊丽和姬琪在等她。她们帮她理顺纠结的长发,把她打扮成弥林的女王,穿上吉斯的托卡长袍。

这件外套相当不便,就是一块松松垮垮没有形状的布片,包住了她的臀部,从一条手臂下穿过,盖过另一个肩膀,下摆精细地层叠摆置。裹得太松衣服就会滑落,裹得太紧就会起皱、绊倒或者不得动弹,就算裹得正正好好,也必须一直用左手拉住衣服。穿着托卡长袍只能走小碎步,保持着优雅的平衡,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繁复的衣服下摆。这种衣服不是用来给人日常穿着工作的,托卡长袍是大人们的长袍,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丹妮攻占弥林后,本想禁止托卡长袍,但她的顾问们给了她不同的建议。“龙之母必须穿上托卡长袍,否则人们将永远憎恨您。”绿圣恩噶拉尔警告她道。“要是您穿着维斯特洛的羊毛衣服或者密尔的蕾丝衣物,人们永远不会忘记您是我们中间的陌生人,是古怪的外来者,是残忍的征服者。弥林的女王必须是古吉斯的淑女。”次子团团长布朗·本·普棱说得更直接,“想当兔子的国王,就一定要戴上兔子耳朵。”

她今天选的兔子耳朵是一件滚着金边的白色外衣。在姬琪的帮助下,第三次她终于把托卡长袍围得正正好好。伊丽给她拿来了王冠,三头龙盘踞其上,象征着她的家徽。龙的身体由金子铸成,龙翼白银,三个龙头分别由象牙、玛瑙和翡翠雕成。每天尚未日落,王冠的重量就把她的脖子和肩膀压得酸痛不已。王冠不应该戴起来轻飘飘的。她的某位祖先曾经这样说过。大概叫伊耿,是哪个伊耿?前后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的七大王国,本来还有伊耿六世,但篡夺者的走狗杀死了她哥哥尚在襁褓中的儿子。要是他活着,我本来要嫁给他的。比起韦塞里斯,伊耿的年龄与我更接近。丹妮在伊耿和他妹妹被杀害后才来到人世。他们的父亲,她的哥哥雷加,在这之前就已经被篡夺者杀死在三叉戟河。她的兄弟韦塞里斯在维斯·多斯拉克尖叫着死于熔金的王冠。要是我放任这一切,他们也会杀了我,捅死我的英勇之盾的刀子是为我准备的。

她忘不了从渊凯到弥林一路上被伟主钉在里程柱上的童奴,一共一百六十三个,每一里一个,举起右手指向她前行的方向。弥林被攻陷后,丹妮把相同数目的伟主钉在了柱子上。成群的苍蝇簇拥着他们慢慢死去,广场上的腐臭数日消散不去。然后有一天她突然害怕自己做得还不够。弥林人是狡猾而顽固的民族,在每个转角拼命抵抗。他们确实释放了奴隶,这点没错……然后又用少得可怜的薪水重新雇佣他们当仆人,大部分人都只够勉强糊口而已。老人和小孩被丢到街上,还有病弱者和残疾人。即便这样,伟主大人们还是每天聚在他们高高的金字塔里,抱怨龙女王如何用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妓女玷污他们高贵的城市。

要统治弥林我必须赢得弥林人的心,不管我有多鄙视他们。我好了。”她告诉伊丽。

瑞兹纳克和斯卡哈兹(Skahaz)在大理石台阶上方等着她。“伟大的女王,”瑞兹纳克·莫·瑞兹纳克开口道,“您今天真是光彩照人,我都不敢直视。”总管穿着金边栗色丝质的托卡长袍。他身材矮小,气质粘腻,闻上去好像用香水洗过澡一样,一口私生子腔调的高阶瓦雷利亚语,其中又透出浓重的吉斯鼻音。

你真是恭维我了。”丹妮用同样的腔调回答他。

我的女王,剃了短发的斯卡哈兹·莫·坎达克(Skahaz
mo Kandaq
)大声道,他的头发而浓密卷曲。奴隶城邦长久以来男人的风俗都是把头发缠成尖角、长矛和翅膀的形状,斯卡哈兹把头发剃了,也把旧弥林抛在了身后,迎接一个全新的弥林,他的亲属们也跟着他纷纷剪短了头发。其他人也相继效仿,出于恐惧或者跟风,也有人别有所图,丹妮分不清楚;这些人被叫做平头。斯卡哈兹是那个平头……也是鹰身女妖之子和他们的同伙严重最卑鄙的叛徒。“我们在说那个太监。”

“他叫英勇之盾。”

“不将凶手绳之于法,更多人会被害。”就算头发短得能看见头皮,斯卡哈兹的脸仍然令人恶心——甲虫一样的眉毛,小眼睛下面是厚重的眼袋,大鼻子上全是黑头,满面油光的皮肤比吉斯随处可见的琥珀还要黄,这是一张生硬、粗野、愤怒的脸庞。她只能祈祷这也是张忠诚的面孔。

“我都不知道他们是谁,怎么将他们绳之于法?”丹妮问道,“告诉我,勇敢的斯卡哈兹。”

“您不缺敌人,陛下。从您的阳台望出去就能望见他们的金字塔。扎克(Zhak)、哈扎卡(Hazakar)、格哈曾(Ghazeen)、莫瑞克(Merreq)、洛拉克(Loraq),所有古老的奴隶主家族。帕尔(Pahl),还有帕尔,尤其是帕尔,现在是纯女人的家族。嗜血的残忍老女人。女人永不忘记,女人永不原谅。”

没错,丹妮心想,等我回到维斯特那天,篡夺者的走狗也会明白这一点。她和帕尔家族之间确实有血债。欧兹纳克·佐·帕尔被壮汉贝沃斯单挑砍倒,他的父亲,弥林护城卫队的司令官,防守城门的时候被“约索的命根子”撞成了肉酱,三个叔叔则在广场的一百六十三人中。“我们为鹰身女妖之子的情报悬赏了多少钱?”丹妮问。

“一百个金币,要是女王满意的话。”

“提到一千个我们会更满意,就提到一千。”

“陛下没有询问我的建议,”斯卡哈兹说,“但我想说血债必须血偿。从我提到的每个家族抓一个人杀,下一次你的人被杀,就从每个贵族家杀两个,一定不会发生第三次谋杀。”

瑞兹纳克不安地尖声叫道:“——宽容的女王陛下,这样的暴行会招致诸神的怒火。我们会找出凶手的,我向您保证,到时候我们会看到他们是出身低贱的杂种的。”

管家和斯卡哈兹一样几乎光头,不过他是天生的。“要是有头发敢大胆冒出来,我的理发师已经准备好剃刀了,”她提拔他的时候他向丹妮保证。好几次丹妮在想那剃刀是不是留给瑞兹纳克的喉咙更好。他非常得力,但丹妮不喜欢他,更不信任他。魁斯的不朽者预言她会经历三次背叛,第一次是弥丽·马兹·笃尔,第二次是乔拉爵士,第三次会是瑞兹纳克吗?还是平头?或者达里奥?还是哪个我永远不会怀疑的人?巴利斯坦爵士、灰虫子或者弥桑黛

“斯卡哈兹,”她对平头说,“谢谢你的建议。瑞兹纳克,先看看一千金币会有什么效果。”她提起托卡长袍,下摆从他们身边逶迤而过,她一步一个台阶地走下宽阔的大理石台阶,生怕一脚踩到下摆,直接脸朝下摔进大殿里。

弥桑黛宣布她的到来,小文书的嗓音甜美有力。“丹妮莉丝·风暴降生,不者,弥林女王,安达尔人、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海的卡丽熙,打破枷锁者暨龙之母驾到,全体下跪——

大厅里挤满了人。无垢者背靠柱子站着,头盔上的尖刺像一排尖刀向前挺出。弥林人聚在东窗底下,她的自由民跟他们的前主人保持着距离。一天他们不站在一起,一天弥林人不知道和平为何物。“平身。”丹妮坐到了长椅上。人们全站了起来。至少这件事上他们看起来很一致。

瑞兹纳克·莫·瑞兹纳克列了个名单。根据风俗女王要从阿斯塔波的使节开始,使节是个解放的奴隶,现在他管自己叫盖尔大人,虽然没人知道他是哪门子大人。

盖尔大人一口牙腐烂棕黄,蜡黄的尖脸长得和黄鼠狼一样。他也带来了礼物。“伟大的克莱昂送上这双凉鞋,表达他对龙之母丹妮莉丝·风暴降生的爱慕之心。”

丽帮丹妮换上了凉鞋。鞋子用金色的皮做成,缀着绿色的淡水珍珠。屠夫国王难道真的相信一双漂亮凉鞋能赢得我的人?“伟大的克莱昂真是慷慨极了。请替我感谢他可爱的礼物。”很可爱,不过是给小孩的。丹妮的脚很小,但这双鞋仍然挤脚得很。

“伟大的克莱昂一定很高兴他取悦了您,”盖尔大人说,“国王陛下要我转告说他已经准备好为龙之母打败所有敌人。”

要是他敢再提次要我跟克莱昂国王联姻,我一定把这双凉鞋砸他脑袋上,丹妮心想。还好这次阿斯塔波的使节没提联姻的事。他换了个话题:“是时候由阿斯塔波和弥林联手打击渊的贤主大人们的残酷统治了,他们是自由人的死敌。伟大的克莱昂要我转告您,他和他的无垢者即将出征。”

他的新无垢者是个恶心的玩笑。“克莱昂国王最好照料好自己的家园,让渊人也自己照料自己的。”倒不是丹妮对渊有什么感情,她开始后悔在打败了他们的军队后,没有攻占那座黄色的城邦。她一走贤主大人们就回去重新进行奴役,忙着征兵、招募雇佣兵,并发展联盟一起对抗她。

自封为王的克莱昂也没好到哪儿去。屠夫国王在阿斯塔波又恢复了奴隶制,不过这回曾经的奴隶变成了主人,曾经的主人现在成了奴隶。

“我只是个小女孩,不懂什么战争之道,”她告诉盖尔大人,“但我们都听说阿斯塔波在闹饥荒。请克莱昂国王在命令他的民众上战场前先喂饱他们。”她做了个让他退下的手势,盖尔退下了。

“陛下,”瑞兹纳克·莫·瑞兹纳克提示道,“您愿意聆听尊贵的赫兹达尔·佐·洛拉克(Hizdahr zo Loraq)的诉求吗?”

又来了?丹妮点点头,赫兹达尔大步走上前来。他身材修长纤细,琥珀色的皮肤光洁无瑕。他站在不久前放着英勇之盾尸体的位置像丹妮鞠躬。我需要这个人,丹妮提醒自己。赫兹达尔是个富商,在弥林交游广阔,狭海对面的朋友更多。他去过瓦兰提斯、里斯和魁斯,在托斯(Tolos)和艾拉利亚(Elyria)有亲戚,据说在新吉斯颇有影响力,而有人正试图在那里激起对丹妮和其统治的仇恨。

而且他很有钱,因其惊人财富而赫赫有名……

恐怕还会更有钱,只要我答应他的请愿。丹妮关掉弥林的斗技场后,斗技场的份额价格暴跌,赫兹达尔·佐·洛拉克就把所有份额囊于已手,现在弥林大部分斗技场都在他名下。

这位贵族把坚硬的黑红色头发缠成翼状,从太阳穴两边翘出,看上去他的脑袋马上就能起飞。他的胡子用金环束着,于是本来的长脸看上去更长了,紫色的托卡长袍下摆则缀满了紫水晶和珍珠。“陛下知道我来这儿的原因。”

“为什么?你肯定是没找到新的理由,只是来烦我而已。我拒绝了你多少次?”

“五次,陛下。”

“这是第六次,我绝对不会重开斗技场。”

“请陛下听我解释……”

“我听过了,整整五次。你有什么新的理由吗?”

“还是那些,”赫兹达尔承认,“不过换了新说法,好听的说法,更谦卑,更能打动一位女王。”

“我想听到的是你的理由,不是你的谦卑。我听你解释了那么多遍,我都能复述出来了。你要听吗?”丹妮俯身向前,“自弥林建城以来,斗技场就是这个城市的一部分。搏斗本身就极其神圣,是献给吉斯诸神的血祭。吉斯这种致命的艺术不是单纯的屠杀,而是展示勇气、技艺和力量以取悦你们的神明,胜利的斗士得到自由和赞美,死者得到荣誉和纪念。重开斗技场是我对弥林风俗的尊重。同时斗技场也举世闻名,大大拉动了弥林的贸易,把金币从世界尽头带到弥林的仓库中来。人都有嗜血的本性,而斗技场帮助人们宣泄,于是弥林才能更加安宁。斗技场为死刑犯提供了最后的机会,用战斗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又靠了回去,轻轻晃了晃脑袋,“就是这样。我说得如何?”

“陛下您解释得比我好上万倍。您的口才丝毫不亚于您的美貌,我被您深深打动了。”

她不得不扯出个笑脸:“可惜啊,我没有。”

“女王陛下,”瑞兹纳克·莫·瑞兹纳克俯身贴在她耳边道  ,“斗技场惯例要上缴去除费用后十分之一的利润作为税费,这些钱可以用在刀刃上。”

“可能是……但假设我们重开斗技场的话,我们要收去除费用之前的十分之一。我只是个小女孩,不懂这些事情,但我以前在罗·赞旺·达梭斯居所住了很久,有了深刻的教训。赫兹达尔,要是你组织军队像你组织语言那么有效,你早就征服世界了……但我的答案还是。这是第六次。”

“既然女王这么说。”他又了个躬,跟之前一样谦恭。下摆上的珍珠和紫水晶在大理石地面上划过,击出清脆的声音。赫兹达尔·佐·洛拉克向来十分温柔。

他可能很英俊,但发型实在太愚蠢了。瑞兹纳克和绿圣恩一直催促丹妮,要她和弥林的贵族联姻,彻底将这座城市纳入掌中。赫兹达尔·佐·洛拉克也许是个可以考虑的对象。他比斯卡哈兹合适多了。平头请求过她做自己的妻子,光是想到这个念头就让她惊恐。赫兹达尔至少知道如何微笑。

“陛下,”瑞兹纳克低头看了看他的名单,“尊贵的格拉兹丹·佐·噶拉尔(Grazdan zo Galare)请求觐见,您愿意召见他吗?”

“非常荣幸。”丹妮低头欣赏克莱昂送的凉鞋,金皮和绿珍珠反射出迷人的光芒,不过她努力忘掉脚趾的刺痛。她事先被提醒过,拉尔是绿圣恩的堂兄弟,他的支持对她而言弥足珍贵。女祭司象征着和平、认同、以及对合法权威的服从。不管女祭司的堂兄弟想要什么,我都能充满敬意地倾听。

结果他想要的是金子。丹妮拒绝为解放奴隶赔偿伟主大人们一分钱,但弥林人想尽办法要从她那里榨出金币来。尊贵的格拉兹丹以前有个精于绣工的女奴,好像是这么回事,据说她织布机上的产物珍贵异常,不仅风靡于弥林,也闻名于新吉斯、阿斯塔波和魁斯。等她年老了,格拉兹丹又买了十二个年轻女孩,命令老太婆教她们自己的绝密技巧。老太现在已经死了,年轻女孩们重获自由,她们在港口的城墙边开了家店卖自己的纸品。格拉兹丹·佐·噶拉尔要求对她们的收入抽成。“她们的手艺都归功于我,”他坚持道,“我从拍卖场把她们给拣了回来,让她们学会了绣工。”

丹妮默默听着,毫无表情。待到他说完,丹妮开口道:“那个老织妇叫什么?”

“那个奴隶?”格兰兹丹把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皱起了眉头,“她叫……艾尔,好像是,或者艾拉。她六年前就死了,我的奴隶太多了,陛下。”

“那就当她叫艾尔。我们的规矩就是这样。你从女孩子那里拿不到一分钱,是艾尔教她们织布的,不是你。你只不过给了她们一台织布机,最贵的那种,这是为忘记老人名字付出的代价。”

瑞兹纳克本来要再召见一位穿托卡长袍的,但丹妮要求他下一个召见自由民。这样她能从前主人换到前奴隶。要求赔偿的诉求越来越多。弥林陷落后遭到了野蛮的暴乱。贵族的金字塔损失最为严重,但在奴隶叛变后,在渊和阿斯塔波的饥饿人口跟着丹妮来到这个城市后,不那么富裕的角落变成了抢劫、杀人的狂欢圣地。她的无垢者们好不容易才让城市恢复了秩序,但暴乱的后遗症像瘟疫一样此起彼伏。于是他们前来请求女王裁决。

一个富有的女人的丈夫和儿子守城的时候死去,暴乱时她害怕地躲到了兄弟家。等她回家的时候,屋子变成了妓院,妓女们穿戴着她的珠宝和华服。她想要回自己的屋子和珠宝。“那些衣服她们可以留着。”她说。丹妮答应归还她珠宝,但判决房子已经被她遗弃,不再属于她。

一个前奴隶前来控告一个扎克家族的贵族,此人前不久娶了一个自由民女人为妻,而她曾是贵族家的暖床。那个贵族占有了她的初夜,用她来取悦自己,还让她为自己生了孩子。她的新丈夫想控告贵族强奸罪并要求刑,同时他还要求金钱补偿,作为抚养贵族私生子的赡养费。丹妮答应给他钱,但没有同意刑:“他跟你老婆过夜的时候,她是属于他的财产,听凭他发落。按照律法这不算强奸。”看得出她的决定没有让他满意,但要是她阉割了每个养过床奴的男人,她马上就要统治城市的太监了。

一个比丹妮还小的男孩上前来,身形单薄,满身伤痕,穿着一身破损的银边托卡长袍。他用断断续续的声音诉说着城破当夜他父亲的两个奴隶如何叛变,一个杀了他的父亲,另一个杀了他哥哥。两个人一起强暴了他母亲然后杀了她。男孩带着脸上的伤疤逃跑了,其中一个杀人犯仍然住在他父亲的屋子里,另一个加入了军队成为了亲子团的一员。他要求这两人绞刑。

我是统领着尘埃与死亡之城的女王。丹妮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她曾对暴乱中的一切罪行发布了赦免令,而且她也不会惩罚反抗主人的奴隶们。

她这么说的时候,男孩向她冲了过来,但他的脚绊到了托卡长袍上,笨拙地狠狠摔在了紫色的大理石上。壮汉贝沃斯立马抓住了他。棕色皮肤的壮汉太监单手抓起了他,像大犬摇晃老鼠一样用力摇他。“够了,贝沃斯,”丹妮叫道,“放开他。”他对男孩说:“珍惜那件托卡长袍,它救了你的命。你只是个孩子,我们会忘记刚才发生了什么。你也一样。”但男孩离开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丹妮看到他的眼神,暗自感叹,鹰身女妖又多了一个儿子。

中午丹妮就开始感觉到头上王冠的重量,还有身下坚硬的长椅。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向她请愿,她没时间停下来吃饭,只好派姬琪去吃饭拿了一碟薄饼、橄榄、无花果和奶酪。聆听请愿时她小口咬着,不时从杯中一口掺水的葡萄酒。无花果味道甜美,橄榄更加美味,但葡萄酒在她嘴里留下一股酸涩的余味。这一带产的小种淡黄色葡萄酿出的葡萄酒极为劣质。我们做不了葡萄酒的买卖。此外,伟主大人们还把上好的果园和橄榄树一起烧了。

下午有个雕塑家前来要求把惩罚广场的青铜鹰身女妖头像换成丹妮的相貌,她以她能表现的最谦恭的态度谢绝了这个要求。有个渔夫在斯卡扎丹捕捞到一条前所未见的巨大梭子鱼,想要呈现给女王。她夸张地惊叹了一番,奖励了渔夫一袋银币,把鱼送去了厨房。一个铜匠为她打造了一套闪闪发亮的戒指让她戴着上战场,她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之情;戒指确实很精致,在阳光下打磨过的青铜闪闪发亮,但如果真有战事发生,她肯定会马上给扎成刺猬。即使是不懂战争的小姑娘都明白这一点

屠夫国王送她的凉鞋已经无法忍受。丹妮踢掉了鞋子,盘起一条腿,另一条腿前后晃动。这个姿势不怎么尊贵,但她已疲于维持尊贵的外表。王冠压得她头疼,她的屁股开始发麻。“巴利斯坦爵士,”她叫他,“我现在知道国王最需要什么品质了。”

“谦虚吗,陛下?”

如铁石的面颊,”她开玩笑道,“然后我只要坐着就行了。”

“陛下您自己担子太重了。您应该把一些担子分给您的顾问们。”

“我的顾问太多,垫子太少。”丹妮转向瑞兹纳克:“还有多少人?”

“二十三个,陛下。还有同样数目的索赔。”管家翻了翻手上的纸,“一头小牛和三头山羊,其他肯定是绵羊和山羊,毫无疑问。”

“二十三个。”丹妮叹了口气,“自从我们开始为龙吃掉的绵羊付钱,我的龙就对羊肉产生了异乎寻常的热爱。这些索赔都有证据吗?”

“有些人带来了烧焦的骨头。”

“人类也会生火,人类也会烧羊肉,烧焦的骨头什么都证明不了。布朗·本说城外的山上有红狼,还有豺狼和野狗。难道我们要为渊和斯卡扎丹间每一只羊羔付出银币吗?”

“不,陛下,”瑞兹纳克欠身道,“要我打发掉这些流氓吗?还是您想要训斥他们?”

丹妮在长椅上换了个姿势:“不能让任何人害怕走到我的面前。”有些索赔是假的,她非常肯定这一点,但更多是真实的。她的龙长大了,老鼠、野猫和野狗已无法满足它们。它们吃得越多就长得越大,巴利斯坦爵士警告过她,它们长得越大就吃得越多。尤其是卓耿,它飞行的范围越来越远,几乎每天都能轻易吃掉一只羊。“付给他们牲畜相应的价钱,”她告诉瑞兹纳克,“但之后的索赔者必须前往圣恩神庙,在吉斯诸神面前发下誓言。”

“遵命。”瑞兹纳克转向请愿人,“女王陛下应允赔偿你们损失的每一只牲畜,”他用吉斯语宣布,“明天到我的代理人处,你们可以在钱币或者等值物品中选择一种方式得到偿付。”

人们用不快的沉默接受了这番话。你总以为他们会高兴点儿,丹妮想,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是不是没有办法取悦这些人?

其他人都涌了出去,有个人磨蹭着不肯离开——一个矮胖的男人,满脸风霜,衣衫褴褛。他黑红色的头发凌乱地卷曲着,大约齐耳长,手里提着一只麻布袋。他低头站着,死死盯住大理石地面,好像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这个人又想要神庙?丹妮心想。

丹妮莉丝·风暴降生,不者,弥林女王,安达尔人、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海的卡丽熙,打破枷锁者暨龙之母退朝,全体下跪——”小文书用她高亢甜美的声音宣布道。

丹妮站起身来,托卡长袍往下滑落,她伸手拉住长袍,固定住位置。“带着布袋的那个,”她叫道,“你有什么要说的?可以上前来。”

他抬起头来,血红的双眼像两道鲜血淋漓的伤口。丹妮瞥见巴利斯坦爵士无声地贴近自己,像一道白色的影子护佑在侧。那个男人期期艾艾、摇摇晃晃地走上来,手里紧紧抓住那个布袋。他喝醉了吗?还是病了?他开裂的黄色指甲下能看见肮脏的污渍。

“那是什么?”丹妮发问,“你要伸冤吗?还是请愿?你是想要什么?”

他的嘴唇皴裂破碎,舌头紧张地颤动:“我……我带来……”

“骨头?”她没了耐心,“烧焦的骨头?”

他举起口袋,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了地上。

确实是骨头,焦黑的碎骨头。长点儿的骨头被折断,方便吃到骨髓。

“是黑色的那只,”男人用吉斯语说,“影之翼。它从天上飞下来,然后……然后……”

不,丹妮颤抖了,不,不,天哪不要。

“你聋了吗,傻瓜?”瑞兹纳克·莫·瑞兹纳克质问他,“你没听见我说什么?明天去见我的代理人,他们会为你的羊付钱的。”

“瑞兹纳克,”巴利斯坦爵士轻声说,“闭上嘴,睁开你的眼睛看看。这些不是羊骨头。”

不,丹妮想,这些是孩子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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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5]魔龙的狂舞 第一章 提里昂

《冰与火之歌》卷五

《魔龙的狂舞》

声明:

1.原著版权属于乔治·R·R·马丁,中文翻译权……大概在重庆出版社手里?anyway我不拥有人物或者任何相关,以下内容纯属自娱,无任何盈利目的

2.所有之前出现过的人名、地名、语句,基本都沿用重庆出版社屈畅译本的译法,除非我忘了

3.请勿转载

*说明:第三卷提里昂最后一章,泰温大人被杀前最后一句话是“妓女还能上哪儿去?”,考虑到这句话在第五卷反复出现时的意思从讽刺变成了普通的疑问句,因此调整成了“妓女都上哪儿去?”

第一章 提里昂

渡过狭海的旅途中他一直在喝酒。

船很小,他的船舱更小,而船长不允许他上甲板。他脚下的地板摇摇晃晃,让他胃里一阵翻涌,胃酸泛上来以后本来就恶心的食物更加难以下咽了。反正他都有酒填饱肚子了,为什么还需要咸牛肉、硬奶酪和长了虫子的硬面包呢?红酒略酸,酒劲很大。有时候他把喝下去的酒都吐光了,没关系,反正还有很多。

满世界全是酒,”他在船舱的黑暗中喃喃自语。他父亲从不任用酒鬼,那又有什么关系?他父亲已经死了,被他亲手杀了。一支弩箭射在了肚子上,大人,这是献给您的。要是我箭术再好点儿,我一定把它射在造我出来那话儿上,狗娘养的。

甲板下的时间过得没日没夜。提里昂只能靠船上小弟送饭的次数来计算时间,但他没碰过那些饭菜。男孩还会带上刷子和桶清洁船舱。“这是多恩的红酒吗?”提里昂有次一边拔开酒囊的塞子,一边问他。“它让我想起某条我认识的蛇。很有意思的家伙,直到有座山压死了他。”

小弟没接他的话。这孩子长得很丑,但必须承认,跟没了半个鼻子、脸上一条疤从眼睛延伸到下巴的侏儒相比,他英俊多了。“我怎么得罪你了?”提里昂在小弟擦地板的时候问他,“是不是有人命令你不许跟我说话?还是有侏儒上过你老妈?”还是没有回答。“这里是布拉佛斯?泰洛西?还是密尔?”提里昂可能很快就要去多恩了。赛拉比托曼大,照多恩的律法铁王座应该属于她。我要帮她伸张她的权利,这是奥伯伦给我出的主意

但是奥伯伦死了,他的脑袋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戴着盔甲的拳头砸得粉碎。要是没了红毒蛇的力促,多朗·马泰尔还会考虑这个危险的阴谋吗?他大概会直接把我捆上,拖回我亲爱的老姐面前去。长城可能更安全。熊老莫尔蒙说过守夜人需要像提里昂这样的人。但是熊老可能死了。说不定现在的司令官大人是史林特。屠夫的儿子不可能忘记是谁送他去了长城。我真的想下半辈子都嚼着咸牛肉,与杀人犯和小偷为伍?不是说他下半辈子会很长。杰诺斯·史林特会确定这一点。

船上小弟把刷子弄湿,用手使劲擦洗。“你有没有去过里斯的妓院?”侏儒问他,“妓女是上那儿去的吗?”提里昂想不起来瓦雷利亚语里妓女怎么说了,不管怎么样都太晚了。男孩把刷子放回木桶,带着桶走了。

红酒把我的脑子搅浑了。他还坐在学士膝盖上的时候就学过了高级瓦雷利亚语,不过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说的话……好吧,与其说是一种方言,不如说是九种早就演化成各自口音的方言。提里昂学过一点布拉佛斯语,对密尔语略知一二。要是在泰洛西他估计只会骂娘,骂某个人骗子,点一杯麦芽啤酒,这还都得感谢他在岩城认识的一个雇佣骑士。至少在多恩他们说通用语。跟多恩的食物还有律法一样,多恩的口音里有洛伊拿的风味,但还能听懂。多恩,嗯,还是去多恩。他爬上铺位,像孩子抱着玩具一样紧紧抱住这个念头。

睡眠对提里昂·兰尼斯特来说太奢侈了,在船上他几乎无法入眠。他经常把自己灌醉,可以昏迷一段时间,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做梦了。这短短的一生里他做过太多梦,那些傻乎乎的玩意儿:爱情,公正,友情,荣耀,还有长成高个子。这一切对他都遥不可及,提里昂终于明白了这一点。不过他不明白妓女会上哪儿去。

妓女会上哪儿去?”他的父亲是这样说的。他的临终遗言,这是什么话啊?十字地一声,泰温大人跌坐回去,下一刻提里昂·兰尼斯特发现自己跟瓦里斯在黑暗中里摸索前进。他一定是从龙嘴里两百三十环的铁环梯子上爬了下去,但却一点记忆都没有了。他脑中只有十字弓弦的声音,还有父亲肚子里的恶臭。即使他死了,都有办法让我恶心

瓦里斯带他走出密道,一路上两人默默无语,一直走到黑水河边。在那条让提里昂获得巨大胜利也丢掉了鼻子的河旁边,侏儒对太监说,“我杀了父亲,”那口气好像在说,“我撞到脚趾头了。”

情报总管打扮得像个要饭的,穿着一件做工粗糙、满是蛀洞的棕色长袍,把他圆胖的脸和光头藏在了斗篷下面。“你不该爬上那梯子。”他责怪提里昂。

妓女都上哪儿去。”提里昂警告过父亲不要说那个词。要是我不放箭,他会把我的威胁视为无物。他会从我手里抢走十字弓,就像他曾经从我手里抢走泰那样。我杀了他的时候他已经站起来了。

我还杀了雪伊。”他跟瓦里斯坦白。

你知道她是哪种人。“

我知道。但我以前从来不了解他。”

瓦里斯轻笑了一声:“你现在知道了。”

我该把太监一起杀了。手上再多沾点儿血又怎么样呢?他不知道是什么阻止了他下手。肯定不是感激之情。瓦里斯把他从刽子手刀下救了出来,但只是因为詹姆的命令。詹姆……不,最好别去想詹姆。

他又找出一袋红酒,像吮吸女人乳房一样吮吸着。酸涩的红酒流过他的下巴,渗进他泥泞的外衣里,那件衣服他从监狱里穿到现在。船板在他脚下摇晃,他试图站起来,却被狠狠摔到了舱壁上。遇到风暴了,他想,要不就是我喝得太醉。他把喝下的酒都吐了出来,又在那儿躺了好一会儿,想着船会不会沉没。这是你的复仇吗,父亲?你当上了天父的国王之手吗?这就是亲者的报应。”外面风声咆哮。让船上小弟、船长和其他人一起为他陪葬,好像不那么公平,但诸神何曾公平过?过了一会儿,黑暗又将他吞噬。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头疼得几乎爆裂,船好像在原地打转,让他天旋地转,尽管船长坚持他们已经入港了。一个光头的壮汉水手把他夹在一条手臂下,他无力地踢着、挣扎着,但水手毫无所动,把他拖到了一只空酒桶旁。那是一只低矮型的酒桶,对侏儒来说正正好好。提里昂用尽全力拼命挣扎。他被脸朝下塞进了酒桶里,膝盖被压在耳朵旁边,他残留的鼻子巨痒无比,胳膊被紧紧困住,连挠都不能挠一下。一顶为我这样体型的人度身定做的轿子,他们把盖子钉上的时候他想道。他能听见水手们抬起他时的号子声,每一下颠簸都让他的头重重撞在桶底。酒桶开始向下滚动,世界转啊转啊转啊,最后撞了一下停下了,他差点尖叫出声。另一只酒桶“砰”一下撞到这只上去,提里昂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

这是他有生以来最漫长的旅途,尽管只过了半个多小时。他被抬起又被放下,被滚来滚去,又被堆起来,再倒过来、摆正、继续滚。透过木板他能听见喊叫声,还有马的嘶鸣声。他的瘸腿开始抽筋,一会儿就痛得让他忘了脑子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酒桶又转了一圈,他晕眩不已,突然一切就结束了。外面陌生的声音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有人开始砸桶盖,很快桶盖就裂了开来。光线瞬间涌入,还有新鲜的空气。提里昂贪婪地大口呼吸着,想要站起身来,结果把酒桶给弄倒了,他从酒桶了滚了出来,落到了坚硬的泥地上。

头顶上方一个身形巨大的奇怪胖子俯视着他,胖子的胡子染成了金黄色,向两边翘起,手上拿着一根木槌和一把铁制的凿子。他的睡袍大得够当比武大会的帐篷用,腰带扣子没有系上,露出肥胖的白肚皮和一对沉重的胸脯,像两个装满猪油的袋子一样下垂,还长着乱七八糟的黄毛。他让提里昂想起在岩城曾经看到过的被海水冲上岸的死海牛。

胖子低下头对他微笑,“醉醺醺的侏儒。”他说的是维斯特洛通用语。

“烂掉的海牛。”提里昂满嘴是血,他把血都吐在了胖子的脚上。他们在一个狭长昏暗的地窖里,地窖的天花板是拱顶,石墙上斑斑点点。周围全是装满了麦芽酒和红酒的酒桶,对一个想要安稳度过一晚上的干渴的侏儒来说绝对绰绰有余。度过一生都够了

“您真傲慢,我喜欢傲慢的侏儒。”胖子大笑起来,他浑身肥肉剧烈抖动,提里昂真担心他会倒下来压死自己。“你饿了吗,我亲爱的小朋友?累了吗?”

“渴死了。”提里昂费力地站起来。“还脏得要死。”

胖子闻了闻。“那好,先洗个澡,再给您食物和软床,好吗?我的仆人会去安排。”主人放下木槌和凿子,“把这儿当自己的家。你是我狭海对岸友人的朋友,就是我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朋友,放心。”

只要是蜘蛛瓦里斯的朋友,信任这玩意儿有多远滚多远去

然而胖子实现了关于洗澡的诺言。提里昂一坐进热水就闭上眼睡着了,醒来时他已赤身躺在了羽绒床垫上,床软得好像裹在一团云里。他嗓子干得冒烟,但下身硬得像铁条。他翻身下床,找到尿壶,痛快地解了手,喉咙里发出一声满意的叹息。

房间里很昏暗,但阳光穿过百叶板的缝隙条条洒入屋内。提里昂抖干净尿液,踏上花哨的密尔地毯,地毯跟春天的草地一样柔软。他狼狈地爬上窗台,打开了百叶板,想看看瓦里斯和上帝到底把他送到了什么地方。

窗下是一个大理石水池,周围种着六棵樱桃树,它们修长的棕色枝条光秃秃的。一个赤裸着身体的男孩站在水池里,手持布拉佛斯长剑摆出决斗的姿势,他肢体柔软脸庞英俊,年纪不到十六岁,一头笔直的金发垂到肩膀。他太栩栩如生,侏儒看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是彩色的大理石雕像,不过剑身反射着光芒,好像是真剑。

池子对面竖着一堵十二英尺高的砖墙,墙头立着长矛;外面就是城市了,瓦片铺就的屋顶鳞次栉比,围绕着一道海湾。他看到方形的砖塔,一座宏伟的红色庙宇,还能隐约看到山上有僧侣的房子。远处的海上波光粼粼,渔船在海湾进出,船帆在风中飘动,甚至能看到岸边大船挺直的桅杆。肯定有一艘去多恩的,或者去东海望。问题是他没钱付船资,他也划不动桨。估计我可以去当个船上小弟,让船员一路操过狭海

他还是不知道自己在哪儿。空气闻起来都不一样。清冽的秋风里有古怪的香料味,他能听见墙外的街上有隐约的喊叫声,听上去有点像瓦雷利亚语,但他五个单词里也未必能认出一个来。不是布拉佛斯,他判断,也不是泰西。这光秃秃的枝条跟冷风也否定了里斯、密尔和瓦兰提斯。

背后传来开门的声音,提里昂转身面对肥胖的主人:“这里是托斯吧。”

“正是。还能是哪儿呢?”

潘托斯,好吧,这里不是君临,没什么别的可说的。“妓女都上哪儿去?”他听见自己发问。

“这里的妓女都在妓院里,跟维特洛斯一样。你用不着上那种地方去,我的小朋友。请随意享用我的女仆们,没人胆敢拒绝您。”

“她们是奴隶?”侏儒直截了当地问道。

胖子抚摸着一根抹了油的胡子,那手势提里昂觉得异常猥琐。“根据布拉佛斯人一百年前给我们订下的条约,奴隶制度在托斯是被禁止的。但是,她们仍然不会拒绝您。”伊利里欧向他笨重地欠了欠身,“请我的小朋友见谅,我有幸列这座城市的总督之一,王子要召见我们。”他对提里昂微笑,露出一口歪歪扭扭的黄牙。“在这里请随意,但千万不要逛到墙外。最好没人知道您来过这儿。”

来过?我又去了哪儿吗?”

“今晚会有时间详细跟您解释。我的小朋友会跟我一起饮酒吃饭,订下远大计划,不是吗?”

“没错,我的胖朋友。”提里昂回答道。他想利用我。自由城邦的商人王子们只追求利益。他的父亲大人不屑地称呼他们“香料战士和奶酪领主”。要是哪天早上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发现死侏儒比活侏儒更有价值,那天晚上提里昂肯定已经被装进酒桶了。我必须在这天来临前离开。他十二万分确定会有这么一天;瑟曦可没那么容易忘记他,而詹姆詹姆看到父亲的肚子上插着一支箭,一定会怒不可遏。

轻风拂过池面,水波围绕着赤身的剑士微微荡漾,让他想起了那个错误的春天,泰轻轻拂过他的头发。后来他跟父亲的士兵们一起强奸了她。一路上他想到那些士兵,试图回忆起到底有多少人。你以为他会记得,但他没有。十个?二十个?一百个?他说不出来。知道有多少人。每个人都给了她一枚银鹿,她只要数数银币就行了。每人一枚银币,而我给了一枚金币。他父亲坚持要他也付钱,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妓女都上哪儿去。”他又一次听见泰温大人说,又一次听见弓弦“绷”地一声。

总督让他在宅子里随意转悠。他在镶着宝石和贝壳的香柏箱子里找到了干净的衣服,挣扎着套上衣服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是给小男孩穿的。布料非常昂贵,不过有些发霉,裤子太长,袖子又太短,领口太紧,不弄松的话一定能把他的脸勒成乔佛里一样青紫,上面还有虫蛀的洞。至少这些衣服上闻不到呕吐味。

提里昂从厨房开始转悠。他给自己弄了点奶酪、面包和无花果,两个胖女人和一个小杂役警惕地盯着他。“日安,美丽的女士们,”他了一躬,“你们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吗?”他们没有反应,他又用高阶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用交际花代替了妓女。年轻的胖厨娘对他耸了耸肩。

如果他拽住她们的手,把她们拖进自己的卧室,不知道她们会有什么反应。没人胆敢拒绝您。伊利里欧是这么许诺的,但不知为什么提里昂觉得他说的不是这两个。那个年轻的厨娘年纪足够当他老妈,年老的那个看起来像她的老妈。俩人都跟伊利里欧差不多胖,乳房比他脑袋还大。我肯定能闷死在肥肉里。还有更糟糕的死法,比如说,他父亲大人的死法。逃亡前我应该让他屙点金子出来。泰温大人在赞许和感情方面向来吝啬,但对钱财却大方得很。天底下只有一件事比没鼻子的侏儒还凄惨,那就是没鼻子的侏儒居然还没金子。

提里昂离开了厨房,开始寻找昨晚的酒窖,很容易就找到了。河湾地的甜红酒,多恩的微酸葡萄酒,托斯的淡色琥珀酒,密尔的绿色蜜酒,六十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甚至还有来自传说中东方的美酒——来自魁尔斯夷地和阴影之地亚夏,那里的酒够他喝上一百年。最终提里昂选了一桶烈性红酒,照标签来看是现任青亭岛领主的祖父伦斯福·雷德温大人的私藏。酒味在舌尖上沉滞厚重,酒色深紫,在昏暗的地窖里看上去几乎是黑色。提里昂倒了满满一杯,又盛了一壶,准备带到了花园里,坐下他之前看到的樱桃树底下慢慢享受。

但他走错了门,没找到他从窗口望见的那个水池。不过无所谓,屋后的花园一样怡人,还更加宽阔。他在花园里散了会儿步,边走边喝。院边的高墙足以让任何像样的城堡汗颜,装饰墙头的长矛上光秃秃的,没脑袋插在上面看着有点奇怪。提里昂想象了一下他老姐的脑袋插在那儿的光景,她的金发浸过焦油,苍蝇在她嘴里飞进飞出。很好,旁边那根一定要留给詹姆他决定,没人能拆散我亲爱的老哥老姐。

他的胳膊很有力,身体也轻,要是有绳子和抓钩大概能翻过这堵墙。他应该能翻过这堵墙,只要他不想某天自己的脑袋插在长矛上。明天我就去找绳子,他暗自打算着。

散步的时候提里昂一共看到三道门——一道正门连着门厅,一个后门在狗舍边,还有花园里有扇边门藏在纠缠着的白色常春藤背后。边门上了锁,另两扇都有人看守,门卫身材壮实,脸跟婴儿屁股一样光滑,每人头上都戴着青铜头盔,头盔上竖着根尖刺。提里昂立马就认了出来,这些太监声名赫赫——他们无所畏惧,不知疼痛,人们都这么说,他们忠心二,直到死亡。要是我有那么百来个,一定能派上大用场,他想,可惜沦为乞丐前我没想到这点。

他沿着长廊走去,穿过一道拱门,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铺满砖块的小庭院,一个女人正在井边洗衣服。她看上去跟他差不多大,一头暗红色的头发,宽阔的脸上满是雀斑。“来点儿酒吗?”他开口问道。那女人疑惑地看着他。“只有一个杯子,我们只好一起喝了。”洗衣女转过头,把衣服拧干起来。提里昂拿着酒壶坐在了一条石凳上:“告诉我,伊利里欧总督能相信吗?”听到这个名字她抬起头来。“能相信多少?”他嗤笑出声,交叉起发育不良的双腿,又喝了一口。“不管奶酪贩子想让我扮演什么角色,我都不怎么乐意,但我该怎么拒绝他呢?门都有人把守,也许你愿意让我藏在你的裙子里溜出去?我会万分感激的,唔,可能我还会娶你呢。我已经有两个老婆了,三个不是更好?咦,不过我们住哪儿去呢?”他给了她一个没鼻子的人最优雅的微笑,“我外甥女在阳戟城,告诉过你吗?在多恩我跟弥赛拉一定能搞出不小的麻烦,我能让我的外甥和外甥女打起仗来,难道不好玩吗?”洗衣女挂起一件伊利里欧的外衣,那件衣服一折二都能当船帆使。“你太对了,我真该为那么邪恶的念头惭愧,还是想想长城吧。据说,成为守夜人的时候一个人所有的罪过都将被抹去,不过我担心他们不会让我带着你,亲爱的。守夜人娶妻,没有甜美的雀斑夫人晚上给你暖床,只有刺骨的寒风,腌鳕鱼和一丁点儿啤酒。夫人,你觉得我穿了黑衣会不会高一点儿?”他又倒了一杯酒,“你说什么?南方还是北方?我应该去赎罪还是去犯下新的罪?”

洗衣女最后瞥了他一眼,拿起篮子走了。我的婚姻总是不长久,提里昂想。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酒壶空了。也许我应该爬回酒窖去。然而烈性红酒让他觉得天旋地转,酒窖的楼梯又太陡了。“妓女都上哪儿去?”他问晾衣绳上的衣服。看起来他刚才该问问那个洗衣女。不是说你是妓女,亲爱的,也许你知道她们上哪儿去。其实他当初就该问他父亲。“妓女都上哪儿去。”泰温大人说。她爱我,她是个农夫的女儿,她爱我,她嫁给了我,她全心全意信任我。

空空的酒壶从他手上滑落,在地上滚动。提里昂从石凳上撑起身体,伸手去够它,这时候他看到地砖的缝隙里长着几只白色的蘑菇,上面斑斑点点,伞面下却是深红色,仿若血迹。侏儒采下一棵闻了闻。鲜美,致命。

一共有七朵蘑菇,七这个数字好像预示着什么。他把蘑菇全采了下来,从晾衣绳上拿下一只手套,小心翼翼地把它们都包好,塞在了口袋里。这番活动让他一阵晕眩,于是他爬回石凳上,蜷起身子闭上了眼睛。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回到卧室,又一次陷在羽毛床垫里,一个金发女孩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呼唤他,“洗澡水准备好了。伊利里欧总督希望一小时后与您共进晚餐。”

提里昂把自己从枕头里拽了起来,把脑袋埋在掌心里:“是我在做梦还是你真的在说通用语?”

“是的,大人,我是被买来服侍国王的。”她双眼碧蓝,面容姣好,年轻苗条。

“原来如此。拿酒来。”

她倒了一杯给他:“伊利里欧总督派我来给您搓背和暖床,我叫……”

“我对你的名字没兴趣,你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吗?”她脸上浮起红晕:“妓女卖身换钱。”

“或者换珠宝,换漂亮衣服,换城堡。妓女到底都上哪儿去了?”

女孩不明白这个问题。“这个是谜语吗,大人?我不擅长猜谜,您能告诉我谜底吗?”

不,他想,我讨厌谜语。“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你也一样什么都别说。”你身上唯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两腿中间那地方,他差点这么说。这句话就在他舌尖上,不知道为什么却停住了。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诉自己,不过是个以为我在玩猜谜的小傻瓜。说实话,连她的下身都不怎么吸引他。我肯定是病了,要么就是死了。“你刚说洗澡水?我们不能让奶酪贩子久等。”

洗澡的时候女孩帮他洗脚、擦背、梳头,把一种闻上去甜甜的软膏抹在他小腿上缓解疼痛,然后再次给他穿上小男孩的衣服——一条散发着霉味的裤子、一件蓝色天鹅绒和镶着金线的紧身上衣。“大人吃完饭想要我吗?”她为他穿鞋的时候问。

“不,我受够了女人。”妓女。

女孩误解了他厌恶的语气。“要是大人想要男孩,我能为您准备一个。”

大人想要他的妻子,大人想要一个叫泰的女孩。“只要他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

女孩紧紧抿起了嘴唇。她厌恶我,他突然意识到,不过及不上我厌恶自己的程度。他上过的很多女人都厌恶他的长相,提里昂·兰尼斯特并不怀疑这点,但其他人至少能装出欢喜的样子。来点坦白的厌恶之情倒是挺新鲜的,就像甜品吃腻了来点酸变葡萄酒一样。

“我改主意了,”他告诉她,“在床上等我,请别穿衣服,我估计会喝太多,解不开衣服。闭上嘴,腿张开,我们俩会爽上天的。”他色迷迷地看着她,希望能看到恐惧的表情,但她脸上只能看到厌恶之情。没人会怕一个侏儒。即使提里昂手里拿着十字弓,泰温大人也不怕他。“你被操的时候会叫床吗?”他问暖床的侍女。

“如果大人您想要的话。”

“大人想要掐死你。我就是这么处理上个妓女的。你以为你的主人会反对吗?当然不会。他有超过一百个像你这样的人,但我这样的人一个都没有。”这回当他微笑的时候,他总算如愿以偿看到了恐惧的表情。

伊利里欧斜倚在一张铺了软垫的长上,正大口吃着辣椒和甜洋葱。他额头上冒出汗珠,猪一样的眼睛在肥脸上闪烁,手上的宝石让人眼花缭乱:玛瑙、猫眼石、虎眼石、碧、红宝石、紫水晶、蓝宝石、祖母绿、黑玉和翡翠,还有一颗黑钻石和一颗绿珍珠。他的戒指就够我过上好几年了,提里昂默默想道,不过我要搞到切肉刀才能取下这些戒指。

“来,坐,我的小朋友。”伊利里欧挥手叫他过去。

侏儒爬上了一把椅子,总督大人柔软的王座,正适合他自己肥硕的屁股,底下四条粗壮的椅腿稳稳地支撑着他惊人的体重,对侏儒来说却是大得过分了。终其一生,提里昂·兰尼斯特都活在一个对他来说大得过分的世界,但在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府邸这种不协调感已经到了怪异的程度。我就像长毛象巢穴里的老鼠,他想,不过至少这长毛象有一个不错的酒窖。这个念头让他口渴,他开口要酒。

“你喜欢我送你的女孩吗?”伊利里欧问道。“要是我想要女人,自然会开口要。”

“她是不是让你不高兴……”

“她很听话。”

“希望如此。她是在里斯接受的训练,那里的人把爱创造成一种艺术。国王很喜欢她。”

“我杀过国王,你难道没听说过?”提里昂从酒杯上方露出一个恶意的微笑,“我可不要王室的残羹剩饭。”

“如你所愿。我们用餐吧。”伊利里欧拍了拍手,仆人们快步走来。

第一道菜是螃蟹安康鱼肉汤和凉鸡蛋酸橙汤,然后是蜂蜜鹌鹑,羊腰肉,红酒鹅肝,黄油牛蒡和烤乳猪。满桌的菜看得提里昂反胃想吐,出于礼貌,他强迫自己尝了一口汤,随即他就被这美味深深抓住了。这些厨子可能又老又胖,但她们手艺真是没话说,即使在宫廷里他都没吃过那么美味的食物。

他一边吮吸着鹌鹑骨头上的肉,一边问伊利里欧早上提到的计划。胖子耸肩,“东边有点麻烦,阿斯塔波被攻陷了,然后是弥林。这个世界很年轻,而吉斯卡利的奴隶城邦已陈腐不堪。”仆人切开烤乳猪,伊利里欧伸手抓了一块脆皮,蘸上梅子送进嘴里。

“奴隶湾离托斯可有段距离。”提里昂用刀切下一块鹅肝。亲者最为世人唾骂,他暗忖,但我能学着喜欢这个人间地狱。

“话说没错,”伊利里欧同意,“但世界是一整张网,牵一发必然动全身,无人能幸免。再来点儿酒?”伊利里欧往嘴里丢了个辣椒,“哦不,还有更好的。”他再次击掌。

一个仆人应声端来了一只盖着盖子的盘子,放在了提里昂面前,伊利里欧倾过身子,为他揭开盖子。“蘑菇,”总督告诉他,香气冉冉飘出,“抹上薄薄的蒜蓉,又浸在黄油里。据说这种美味无与伦比。尝一块,我的朋友,两块。”

提里昂刚把肥美的黑蘑菇送到口边,伊利里欧话音里的某些东西让他突然停了下来。“你先请,大人。”他把盘子推向主人。

“不,不。”伊利里欧总督把蘑菇又推了回去,那一瞬间好像一个淘气小鬼从奶酪贩子的肥肉底下冒了出来。“你先请,当然你先请。这是厨子特地为你做的。”

“她真的这么说?”他还记得那个厨子,还有她手上的面粉,沉重的胸脯上能看到青色的血管。“她好心了,不过……还是不了。”提里昂把蘑菇放回了原来浸着的黄油里。

“你疑心太重了。”伊利里欧油亮的黄色胡子下露出微笑。他一定每天给胡子上油,所以才亮得跟金子一样,提里昂猜测。“莫非你是个胆小鬼?我从没听人这么说你。”

“在七大王国,毒死自己的客人严重亵渎了宾客法则。”

“在这里也同样如此。”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拿起酒杯,“但要是客人自己迫切想终结生命,主人应该帮他达成心愿,不是吗?”他啜了一口酒,“奥德洛总督不到半年前刚被一只蘑菇毒死,据说死得不怎么痛苦,肠子有点痉挛,眼后一阵疼痛,一切就结束。蘑菇总比割开喉咙的利剑好多了吧?你说呢?既然能尝着黄油蒜香死去,为什么要选择满嘴血腥味?”

侏儒认真端详着面前的盘子,蒜香和黄油的味道让他垂涎不已。他身体的一部分想要这些蘑菇,即使知道这是什么。他并不敢用冰冷的钢铁刺穿自己的肚子,但咬上一口蘑菇也许没那么困难。这种念头让他恐惧得难以言喻。“你误解我了。”他听到自己说。

“哦,是吗?我很怀疑。要是你打算不久以后淹死在酒缸里,只要开句口,可以结束地更痛快。一杯一杯地灌死自己又浪费时间又浪费酒。”

“你误解我了,”提里昂又重复了一遍,这次声音更大了。奶油蘑菇在灯下反射着黑色的光芒,充满诱惑。“我向你保证,我并无意去死。我还有……”他的声音开始迟疑。我还有什么?还有生活要过?还有工作要做?还有孩子要养?还有领地要统治?还有女人等着我去爱?

“你一无所有,”伊利里欧总督替他接了下去,“但我们能改变这一切。”他从奶油里拣出一只蘑菇,大口咀嚼。“真美味。”

“蘑菇里没下毒。”提里昂恼怒地说。

“当然没。为什么我要给你下毒?”伊利里欧总督又吃了一个,“我们必须互相信任一点,你跟我。来,吃吧。”他再次拍了拍手。“我们还有事要做。我的小朋友必须吃饱了才有体力。”

仆人端来了一只肚子里填着无花果的鹭,用杏仁牛奶腌过的小牛肉,奶油鲱鱼,挂糖的洋葱,味道浓郁的奶酪,蜗牛和牛杂,还有一只头埋在翅膀里的黑天鹅。提里昂谢绝了天鹅肉,那道菜让他想起了他的老姐。他尝了点鹭和鲱鱼,还有糖洋葱。每次酒杯一空仆人就会帮他斟满。

“作为一个小个子你喝得真不少。”

亲是个累人的活,总是让人口干舌燥。”

胖家伙的眼睛像他手上的珠宝一样发出光芒。“有些维斯特洛人说杀死兰尼斯特大人是个不错的开始。”

“他们最好别让我姐姐听到这话,不然他们会发现自己的舌头短了一截。”侏儒把一块面包撕成了两半,“您也最好注意一下您对我的家族的措辞,大人。不管是不是亲者,我总归还是头狮子。”

奶酪领主大人好像给这句话逗乐了,他拍着大腿说,“你们维斯特洛人都这样,你们把某个野兽缝在了一块布头上,突然你们就真变成了什么狮子啊龙啊鹰啊。我能给你一头真的狮子,我的小朋友,王子向来为他的动物园感到骄傲。你想跟狮子们住一个笼子吗?”

提里昂不得不承认,七大国王的领主们过度引用了他们的家徽。“好吧,”他让步了,“兰尼斯特确实不是什么雄狮。但我仍然是我父亲的儿子,只有我才能杀了詹姆瑟曦。”

“你这样说你美丽的姐姐真是奇怪,”伊利里欧在吃蜗牛的间隙说,“皇太后宣布只要能献上你的脑袋,不管出身多么卑微都能册封爵位。”

提里昂早就料到了这点。“我的脑袋还能让她兴奋,只要你愿意,她也能为你张开双腿。我最好的部分换她最好的部分,公平交易。”

“我还能拿到跟我等重的黄金。”奶酪贩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提里昂真担心他会喷出来,“岩城所有的金子,有什么不好呢?”

“我答应给你金子,”侏儒总算放心了,他不会淹死在还没消化的鳗鱼和蜜饯里,“但岩城是我的。”

“正是如此。”总督掩嘴打了个饱嗝,“你以为史坦尼斯国王会把岩城给你?我听说他恪守律法,你兄弟穿了白袍,按维特洛斯的律法你是合法继承人。”

“史坦尼斯也许会把岩城给我,”提里昂说,“但是关于弑君和亲那两件小事,他一定会让我再矮上那么一脑袋,我现在已经够矮的了。为什么你觉得我会去投奔史坦尼斯大人?”

“不然你为什么要去长城?”

“史坦尼斯在长城?”提里昂揉了揉鼻子,“七层地狱啊,史坦尼斯在长城搞什么鬼?”

“在那里发抖吧,我估计。多恩暖和多了,他应该朝那边去。”

提里昂开始怀疑那个长满雀斑的洗衣女懂多少通用语了。“真巧,我的外甥女弥赛拉在多恩。我有点想拥她为王。”

伊利里欧微笑,他的仆人为他俩各盛了一碗浸着奶油的黑樱桃:“这可怜的孩子到底对你做了什么,你那么想要她死?”

亲者也没说要杀掉他所有的亲人,”提里昂受伤地说,“拥她为王,不是杀了她。”

奶酪贩子舀起一粒樱桃:“在瓦兰提斯硬币的一面是王冠,另一面是死神。不过这是同一枚硬币。拥她为王就是杀了她。多恩可能会为弥赛拉起兵,但只靠多恩远远不够。要是你真的像我们的朋友说得那么聪明,你明白这一点。”

提里昂用新奇的眼光打量这个肥胖的奶酪贩子。他两件事全说对了。拥她为王就是杀了她,还有我明白这一点。“我也只有这些徒劳的办法了,至少这一个能让我老姐流出痛苦的眼泪。”

伊利里欧总督用肥厚的手背抹去嘴上的甜奶油:“到达岩城的道路不经过多恩,我的小朋友,也不从长城底下通过。但确实有这么一条路,我告诉你。”

“我是耻辱的叛徒,弑君者和亲者。”关于道路的对话让他心烦。他以为这是什么游戏吗?

“一个国王给你判的罪,另一个可以抹去。吾友,在托斯我们有王子,他参加舞会、宴会,坐在象牙和金子打造的轿子里出游;三名使者站在他面前,手中分别持着象征贸易的金天平,象征战争的铁剑和象征公正的银鞭;每个新年的第一天他都要和象征田野、海洋的处女交媾。”伊利里欧倾过身子,手肘支在桌上,“但只要有一次收成不好,或者打仗输了,我们就割开他的喉咙以平息诸神的愤怒,再从四十户人家中选出新的王子。”

“记得提醒我千万别做托斯的王子。”

“你们七大国王不一样吗?维斯特洛没有和平、公正、信仰……很快连食物也要没了。当人们开始忍饥挨饿、病痛恐惧,他们将期待救世主。”

“不是史坦尼斯,也不是弥赛拉,”黄色微笑扩大了,“另有其人,比托强大,比史坦尼斯温柔,比弥赛拉名正言顺。一位救世主即将跨海而来,抚平维斯特洛流血的伤口。”

“说得真动听。”提里昂不为所动。“言语如风。到底这个见鬼的救世主是谁?”

“是一条龙。”奶酪贩子看到他脸上的表情笑了,“一条三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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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5]《魔龙的狂舞》前言&序章

《冰与火之歌》卷五

《魔龙的狂舞》

声明:

1.原著版权属于乔治·R·R·马丁,中文翻译权……大概在重庆出版社手里?anyway我不拥有人物或者任何相关,以下内容纯属自娱,无任何盈利目的

2.所有之前出现过的人名、地名、语句,基本都沿用重庆出版社屈畅译本的译法,除非我忘了

3.请勿转载

关于时间线的说明

两本书之间隔得比较久,我知道,所以要做个小小的提醒。

你手上的这本书是《冰与火之歌》的第五卷,第四卷是《群鸦的盛宴》。但这本书不是传统意义上地接着第四卷发展的,两本书更像是跑在平行的轨道上。

《魔龙的狂舞》和《群鸦的盛宴》的故事都紧接着第三卷《冰雨的风暴》。《群鸦》的故事主要集中在君临和其周边、铁群岛还有南方的多恩;《魔龙》则带我们北上,来到黑城堡和长城(以及长城以外),还穿过狭海到托斯和奴隶湾,故事是关于提里昂·兰尼斯特、琼恩·雪诺、丹妮莉丝还有其他你在第四卷没见过的人物的。这两本书不是连续的,而是互相平行的……从地理上被分成了两块,而非从时间上。

不过还要指出一点。

《魔龙的狂舞》比《群鸦的盛宴》还要长,因此包含的时间段也比《群鸦》更长。在本卷的后半本,你会注意到一些《群鸦的盛宴》里出现过的视角人物又冒了出来。没跟,跟你想的一样:这里的叙述者已经经历过了《群鸦》的时间线,两条线再次交汇到了一起。

下一卷将是《凛冬的寒风》,在那本书里,我希望大家再次一起被震颤……

 

——乔治·R·R·马丁

2011年4月

 

序章

 

夜晚充斥着人类的气味。

狼灵在一棵树前停了下来,细细嗅闻,树叶的影子斑驳地落在它灰棕色的皮毛上。轻风吹过松林,带来人类的气息,盖过了细微的野兽的气味,有狐狸和野兔的,还有海豹和雄鹿的,甚至还有狼的味道。那些气味也是人类带来的,狼灵深知这一点;破旧的皮毛、散发着死亡的酸腐气息,在强烈的血腥味、烟味和腐烂的恶臭之下几乎难以察觉。只有人类才会把野兽的皮剥下来穿自己身上。

跟狼一样狼灵并不害怕人类。憎恶和饥饿在它的胃中翻滚,它低低地嘶吼了一声,召唤它独眼的兄弟和狡猾的妹妹。它飞快地穿越树林,伙伴紧跟身后,它们也闻到了。奔跑中它也用它们的眼睛看到了前方的自己。狼群奔跑时嘴里呼出温暖的白气,冰块在它们的爪间凝结,坚硬如石,但无妨,狩猎已然开始,猎物就在前方。人肉,狼灵想

落单的人类毫无威胁,即使高大强壮、眼神敏锐,但他们几乎听不见也不会嗅闻。鹿、驼鹿、甚至野兔都比人类跑得快,熊和野猪也比人类更凶猛,但成群的人类则危险得多。当狼群渐渐接近猎物,狼灵听到了幼儿的哭声、昨夜刚凝结的新雪被人类踩碎的声音,硬皮甲的摩擦声,还有他们的长爪发出的声响。

,在它体内的声音低语,还有长矛

树长出冰做的利齿,在光秃秃的棕色树枝上咆哮。独眼在矮树丛中扒拉出一条路来,积雪四下飞散,它的伙伴随后跟上。翻过一座小山,又走下一道斜坡,走到树林的尽头,人类就在那里,其中有一个是雌性。那个用皮毛紧紧包裹着的东西是她的婴儿。把她留在最后,那个声音说,雄性更危险。他们互相叫喊,但狼灵嗅得出他们内心的恐惧。一人掷出了等身高的木制尖牙,但他的手在颤抖,尖牙偏离了目标。

狼群发动了攻击。

它的独眼兄弟从背后把那人扑进雪堆,撕开了对方的喉咙。它的妹妹溜到另一个雄性身后击倒了他。留给它的是雌性和她的孩子。

她也有利齿,一个小小的骨头利齿,但当狼灵咬住她小腿时被失手落下。她倒下时双臂紧紧抱住她的孩子,那孩子正哭闹不休。皮毛之下这只雌性简直皮包骨头,但她的乳房里满是乳汁。最鲜美的还是婴儿的肉,狼把最好的那份留给了它的兄弟。狼群忙于填饱自己的肚子,屠杀现场的积雪逐渐变成了粉色和红色。

 

几里格外,有间用泥巴和稻草盖成的小屋,屋顶用茅草铺就,上面有个烟孔,地板则是夯实的泥土。瓦拉米尔在屋里颤抖、咳嗽,舔着自己干燥的嘴唇。他的眼睛血红,嘴唇干裂,喉咙干得快冒烟了,但嘴里仍然能尝到鲜血和肉的味道,即使他的胃在哭喊着要食物。孩子的肉,他想起了本普,人类的肉。他真的陷入至深甚至开始渴望人肉了?他几乎能听见哈冈的怒斥,“人类和野兽可以互相吃对方的肉,但吃人肉的人类是亵渎。”

亵渎,那是哈冈最喜欢的词了。亵渎,亵渎,亵渎。吃人肉是亵渎,披着狼的皮跟狼交配是亵渎,把人类撕开那是最发指的亵渎。哈冈太软弱了,他害怕自己的力量。我撕碎他的第二生命时他抽噎着孤伶伶地死去。瓦拉米尔吃了他的心脏。他教了我很多很多,我从他那里学到的最后一件事,是人类血肉的味道。

但那是披着狼皮的时候。他从未用人类的牙齿品尝人肉的味道。他对他的族群从不吝啬,那些狼跟他一样饥肠辘辘,憔悴而寒冷,那些猎物……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还有个襁褓里的婴儿,输者只有死路一条。反正他们迟早得死,要么冻死,要死饿死。这样更好过些,结束得干脆利落。这是慈悲。

“这是慈悲,”他说出了声。他的喉咙生疼,但听到人类的声音让他感觉好些,即使那不过是他自己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霉菌气味,地板又冷又硬,火堆里飘出的只有烟,几乎没什么热气。体侧的伤口崩裂,让他不住颤抖,血一直满到他膝盖,结成了红褐色的硬壳。

希赛尔警告过他。“我只能尽力给你缝上”,她当时说,“但你得好好休息,让伤口长好,不然还会裂开。”

希赛尔是他最后的伙伴,一个干瘦的矛妇,一脸皱纹像长着树瘤、饱经风霜的老树根。其他人抛下了他和希赛尔,自由民们到底是走在前面,还是被落在了后面?是回到了原来的村庄,还是转向了乳河?是去了艰难堡,还是孤独地死在了树林里?瓦拉米尔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当时该趁机占有一个。双胞胎里的一个,或者那个疤脸的大高个儿,要不就是那个红头发的小子。可惜他当时畏缩了。万一被谁发现了真相,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哈冈的声音仍然阴魂不散,于是机会就这么溜走了。

战斗结束后上千的自由民们在树林间挣扎行进,饥肠辘辘又胆战心惊,迫不及待地逃离长城底下发生的屠杀。有些人说要回到被他们遗弃的家园,有些人说要对城门发动第二次攻击,但是大部分人都手足无措了,他们不知道该上哪儿去,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他们从黑乌鸦和骑士的灰色兵器下捡回一条命,但更残酷的敌人盯上了他们,每天,路上的尸体都在变多。有人饿死,有人冻死,还有病死的。另外一些则死于自己曾经的兄弟之手,他们曾跟着塞外之王曼斯·雷德一起进军南下,现在却自相残杀。

曼斯输,幸存者们的语气无比绝望,斯被抓了,斯死了。“哈死了,斯被俘虏了,其他人都逃了,只剩下我们,”希赛尔一边给他缝合伤口一边跟他说。“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哪个不是勇猛的掠袭者?他们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识我,瓦拉米尔意识到,为什么她要认识我?没了野兽他看上去甚至很弱小。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与曼斯·雷德一起分享面包。十岁的时候他给自己取名瓦拉米尔。一个高贵的名字,一个应该被吟唱的名字,一个英勇的名字,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但是他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掉了。他可不想让这矛妇知道,恐怖的瓦拉米尔大人竟像懦夫一样逃离战场,他说自己的名字是哈冈。他也不知道这个名字怎么就从他嘴里冒了出来,明明还有那么多名字可以选择。我吞下了他的心脏,喝下了他的血,他还是阴魂不散

逃难的时候有人骑着一匹疲惫不堪的白马从林中疾驰而出,叫嚷着要他们转向乳河,说哭泣者在那里聚集了战士们,准备穿过颅骨之桥夺下影子塔。很多人跟他走了,但更多人毫无反应。后来又有个披着皮毛戴着琥珀、面色阴沉的战士来了,在一个个篝火旁劝说大家朝北走,躲到恩人的村子里去。为什么他会觉得恩人的村子比较安全?恩人自己早就逃到什么瓦拉米尔从来没听说过的地方去了。但还是有百来个人跟他走了。另外有几百人则追随着森林女巫,她宣布她看到了预兆——一艘船载着自由民们南下。“我们必须到海边去,”鼹鼠女巫大声号召,她的追随者们跟着她往东边去了。

要是瓦拉米尔再强壮点儿,他一定跟着他们走了。灰色的大海冰冷而遥远,他知道自己撑不到目的地。他已经死过几次了,这次将是他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回想道,他竟为了一件松鼠皮斗篷捅伤了我

它的老主人已经死了,女人的后脑勺早已血肉模糊,连骨头都露了出来,但她的斗篷又厚又暖和。那天下着雪,而瓦拉米尔在长城底下丢了自己的斗篷,还有他的皮睡袋、羊毛内衣、羊皮靴子,他储藏的蜂蜜酒和食物,他从睡过的女人那里收集的头发,甚至还有斯送给他的戒指,一切都被他丢下了。我被活活烧死了,然后带着痛苦和恐惧,几乎发疯地逃走了。这些回忆让他羞耻,但他不是唯一一个逃走的。其他人也逃了,几百人一起逃了,几千人。我们输了。骑士们来了,他们的武器那么锋利,杀死了每一个试图反抗的人。逃走或是死亡,只有这两个选择

但死亡仍然紧追不舍。当瓦拉米尔来到树林里那个死掉的女人旁边,蹲下身剥掉她的斗篷时,丝毫没有注意到旁边有个男孩,男孩趁他不备,从藏身处扑了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捅进他身侧,从他手上抢走了斗篷。“那是他妈妈,”男孩跑掉后希赛尔告诉他。“那是他妈妈的斗篷,他看到你剥他妈妈……”

“她已经死了,”希赛尔的骨针穿过他的皮肤时,他忍不住抽搐,“不知道谁砸烂了她的脑袋。哪个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部的人。我看到了。”她用针把裂开的伤口拉拢,“那些野人,还有谁能驯服他们?”没人能够,要是曼斯死了的话,自由民的末日也就到了恩人、巨人、硬足部、穴居人和他们磨尖的利齿、西岸穿着骨头衫的人们……他们的末日都到了。连乌鸦也不能幸免。他们大概还不明白,但那些黑斗篷的杂种们也会跟着陪葬。敌人就要来了。

哈冈粗粝的嗓音在他脑中回荡:“孩子,你会经历十二次死亡,每一次都很痛苦……但当你真正的死亡来临时,你将获得重生。第二生命更轻松也更为甜美,他们都这么说。”

“六形人”瓦拉米尔马上就能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了。在刺鼻的烟味里他能尝到真正的死亡的味道,伤口滚烫的皮肤上他能摸到真正的死亡的触感。寒冷已经深入骨髓,这回他应该会死于寒冷。

上一次他死于火焰。我烧起来了。刚开始,在一片混乱中,他以为是长城上哪个射手用点燃的箭射中了他……但火焰是从身体里面烧起来的,将他彻底吞噬,那种痛苦……

瓦拉米尔之前死过九次。被矛刺死,被熊咬开喉管,还有次是怀了死胎难产而死。第一次经历死亡的时候他才六岁,他父亲用斧头砸开了他的脑袋。跟体内燃烧的烈火相比那次真是微不足道,他的翅膀被烧得噼啪作响,火焰将他吞没。他试图飞离,恐惧却将火焰的势头扇得更旺。前一刻他还翱翔在长城上空,用鹰眼观察着敌人的动向,下一刻他的心脏被烧成漆黑的焦炭,他的灵魂尖叫着被打回了自己的皮囊里,小段时间他真的发疯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他仍然战栗不已。

这时他才发现火堆灭了。

只有堆烧焦的木条扭曲在一起,余烬在灰堆里闪烁。还有烟飘出来,只要再放点木头。瓦拉米尔咬紧牙关忍住剧痛,步步挪到了一堆柴火旁边,那是希赛尔打猎前捡来的。“接着,”他的嗓音嘶哑,“烧起来。”他一边对灰堆吹气,一边向树木、山川、田野里的无名诸神默默祈祷。

诸神并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连飘起来的烟都变少了。小屋已经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没有打火石,没有火绒,没有干燥的火种。他没办法让火再升起来,光凭他自己绝对不行。“希赛尔,”他大声叫嚷,嗓音因痛苦而嘶哑不堪。“希赛尔!

她下颚狭窄,鼻子扁平,一边脸上长着颗痣,上面还有四根黑色的毛。丑陋的脸,毫不温柔,但他却迫切希望看到这张脸出现在小屋门口。她走之前我就该占有她。她离开多久了?两天?三天?瓦拉米尔不确定。屋里黑漆漆一片,他不断昏睡又醒来,连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都不甚清楚。“你等着,”她说,“我会带食物回来的。”他就真的像傻瓜一样等着,不断梦见哈冈、本普和所有他漫长一生中犯下的错误。但是一天一天过去,希赛尔并没有回来。她不会回来了。瓦拉米尔不知道自己的意图是不是暴露了。她能看出来我在想什么吗?还是我发烧昏迷的时候说出来了?

亵渎,他听见哈冈的声音,真切地像他就在这间屋子里一样。“她只是个难看的矛妇,”瓦拉米尔告诉他,“我那么伟大,我是瓦拉米尔,狼灵,易形者,为什么她能活下来而我就该死去?这不公平。”无人应答。没有人在。希赛尔走了,她抛下了他,跟其他人一样。

她妈妈也抛下了他。为本普哭泣,却从来没为我掉过一滴眼泪。那天早上他父亲把他从床上拽起来,把他送给哈冈,她甚至没有看他一眼。父亲把他拖进森林的路上他尖叫着又踢又打,终于父亲扇了他一记耳光要他闭嘴。“你该和你的同类呆在一起,”父亲把他丢在哈冈脚下,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他没错,瓦拉米尔打着哆嗦想道,哈冈教了我很多很多,他教我打猎、捕鱼,教我剥皮、剔骨,教我在森林辨认方向,他还教了我狼灵之道和其他易形者的秘密。不过我比他更有天赋

过了几年他想回去找他的双亲,告诉他们伦普变成了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但他的双亲早已死去,尸骨都已被火化。散落在林间和溪间,融入岩石和土地,灰飞烟灭本普死的那天,森林女巫这么跟他的母亲说的。伦普不想变成坯尘土。男孩梦想着终有一日游吟诗人将歌颂他的事迹,美丽的姑娘们争相献上香吻。等我长大了我要成为塞外之王伦普暗暗发誓。他没有成为塞外之王,但已经很接近了。“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叫人闻风丧胆的名字。他骑着十三英尺高的白色雪熊战斗,还驾驭着三条狼和一只影子山猫,安坐在曼斯·雷德的右手边。是曼斯让我落得这般下场,我不该听他的鬼话。我应该披上雪熊的皮,将他撕成碎片

遇到曼斯之前,“六形人”瓦拉米尔算是个头领。他住在一间用泥巴、苔藓和木条搭乘的屋子里,他的野兽们是他的侍从,那屋子原来是属于哈冈的。十来个村庄臣服于他,送来面包、盐和木炭,从果园里为他采摘蔬菜和水果。肉类食物则由他自己去猎取。什么时候想要女人了,他就派出影子山猫跟踪她,他看上的姑娘们总会顺从地躺到他的床上去。有些流着不情愿的眼泪,确实,但他们还是会来。瓦拉米尔在他们体内播种,留下一缕头发作为纪念后送他们回家。不时有些村落的英雄手持长矛来杀他,想要救下他们的妹妹、爱人或者女儿。他把那些人都杀了,但他从不伤害女人。有时候那些女人会怀上他的孩子,脆弱的小不点儿,跟本普一样,没人有他的天赋

恐惧感让他蹒跚地站了起来。瓦拉米尔一手捂住身侧还在渗血的伤口,踉跄地挪到门口,掀开破烂的兽皮,看到了一堵白墙。。难怪里面漆黑一片,烟也散不去,小屋快被雪埋了。

瓦拉米尔伸手推了推,柔软潮湿的积雪应手落下。屋外,夜晚苍白得跟死亡一样;稀薄的云在银色的月亮周围舞动,满天星斗闪着冷酷的寒光。西南方的小山上只有大片的白色荒原,除了飘落的雪花没有任何东西活动的迹象。“希赛尔,”瓦拉米尔几乎没有力气喊叫,他不知道她跑得有多远,“希赛尔,女人,你在哪里?

远处,一只狼回以长嚎。

瓦拉米尔一阵战栗。他对这个声音就跟伦普对他妈妈的声音一样熟悉。独眼。它是三只里最年长的,也是最大的,最凶狠的。蹑足更瘦、行动更快、更年轻;狡诈则更加狡猾,但它们都害怕独眼。老狼无所畏惧、从不退缩、并且勇猛残暴。

老鹰临死前的痛苦让瓦拉米尔失去了对其他野兽的控制。他的影子山猫窜进了树林里,雪熊直接开始袭击它周围的人,在被矛刺死前撕碎了四个人。要不是瓦拉米尔不在它近旁,它一定不会放过它。那只熊恨他,每次他钻到它皮下或者骑在它背上时,它都会狂暴。

但是,他的狼们……

我的兄弟,我的伙伴。许多个寒冷的夜里他都跟他的狼睡在一起,他们会用毛茸茸的身体围住他为他取暖。我死了以后他们会大嚼我的血肉,只留下骨头庆祝春天的到来。这个念头诡异地让他感到安慰。他的狼经常会为他寻找食物,最终他将成为它们的食物看起来也是再合情理不过。他的第二生命指不定就从撕开自己温热的尸体开始。

狗是最容易进入的动物,它们一直跟人类在一起,以至于它们几乎具有人性。钻进狗的身体里就跟穿一双旧靴子那么容易,狗生来是被人套项圈的,即使是看不见的项圈,而狼要强硬得多。有人可能会以狼为友,或者杀掉一只狼,但没人能够驯服一只狼。“与狼和女人的结合都是终生的,”哈冈经常说,“你选了一个,那就是婚姻。从那天开始那条狼就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也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你们都会改变。

猎人告诉他,其他野兽最好不要放在身边。山猫自负而残忍,随时准备扭头攻击你;驼鹿和鹿是猎物,穿着他们的皮时间久了,最勇敢的人都会变成懦夫。熊、野猪、、黄鼠狼……哈冈从来没控制过这些野兽。“孩子,有些皮你永远也不会想要钻进去的,你会讨厌你所变成的样子。”最糟糕的是鸟类,哈冈是这么说的。“人类生来就不该离开大地,要是在云层里呆得太久,你再也不会想回来。我知道有些易形者曾经进入鸟类的体内,老鹰、猫头鹰、渡鸦,即使他们在自己的身体里的时候,也终日枯坐、神思恍惚,茫然地瞪着该死的蓝天。”

每个易形者的感受并不相同。伦普十岁的时候,哈冈带他去了易形者的聚集地。那里最多的就是狼灵,狼的兄弟们,但男孩发现其他人更奇怪、更迷人。波鲁克跟他的野猪长得神似,就差那两根大獠牙;欧瑞尔有只老鹰,布尔的则是只影子山猫(第一眼看到他们,伦普就开始想要一只自己的影子山猫),格里瑟拉带着山羊……

然而没人像“六形人”瓦拉米尔那么强大,哈冈也比不上,即使他长得又高又结实,拳头像两块石头。瓦拉米尔抢走了灰格雷,从野兽体内将他赶走,宣布自己的占有权,而他只能流着泪死去。老头子,没什么第二生命了。从那时候起,他为自己取名“三形人”瓦拉米尔。灰格雷是第四个,不过这只老狼已虚弱不堪,牙齿几乎掉光,很快也追随哈冈而去。

瓦拉米尔能占有任何他想要的野兽,让它们屈服于自己的意志,操纵他们的身体。不管是狗还是狼,是熊还是野猪……

希赛尔,他沉思着。

哈冈会说这是亵渎,是最最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我杀了哈冈,吃了他,烧了他。曼斯也会诅咒他,但曼斯要么死了,要么被抓了。没人会知道。我将成为矛妇希赛尔,“六形人”瓦拉米尔将会死去。他的天赋估计将随着肉体湮灭,他会失去他的狼群,变成一个枯瘦的、脸上长着疣子的女人度过余生……但他能活着。要是她回来,要是我还有力气占有她

瓦拉米尔一阵晕眩,意识恢复时他已双膝跪地,手埋在了雪堆里。他抓起一团雪,胡乱地在胡子和裂开的嘴唇上摩擦,一边往嘴里塞一边吮吸融化的雪水。雪水冰冷刺骨,他只好强迫自己吞咽,他再次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多热。

但他更饿了。他的胃渴求的是食物,不是水。雪停了,风吹了起来,他挣扎着爬过雪堆,冰晶打在了他的脸上,他体侧的伤口裂开了又结住了,喘息在空气里变成一团团白气。他总算挪到了鱼梁木底下,捡起一根长树枝权当拐杖。希望村里的人逃走的时候落下了什么东西……一袋苹果,几块干肉,随便什么东西,只要能让他撑到希赛尔回来。

眼看他就要到了,拐杖因支撑不住他的体重而断裂,他双腿无力地瘫倒在地。

瓦拉米尔不知道自己爬了多久,雪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我会被雪埋住的。这样会死得很安宁。听说垂死的时候你会感到温暖,温暖得昏昏欲睡。能再次感觉温暖真是件好事,可惜他没有机会看到葱葱绿地,越过长城,曼斯曾经吟唱过的温暖之地。“长城那一边不适合我们,”哈冈以前说过,“自由民害怕易形者,但他们也尊敬我们。长城以内,下跪之人猎杀我们,把我们当猪一样宰杀。”

你警告过我,瓦拉米尔心想,但也是你带我去了东海望。那时他应该不超过十岁。哈冈用十二条琥珀项链、满满雪橇兽皮换了六袋红酒、一大袋盐还有一个铜壶。比起黑城堡,东海望是个更适合贸易的地方:那里船来船往,满载着海那头传说之地的货物。乌鸦把猎人哈当做守夜人的朋友,乐于听他带来的各种长城外的故事。有些人也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没人会主动提起。在东海望男孩萌发了对温暖的南方的向往。

雪花在瓦拉米尔的额头融化。至少比烧死好一点儿。让我睡不醒,让我开始第二生命。他的狼渐渐接近了,他能感觉到它们。他将抛下这具虚弱的身体,变成它们的一员,在夜晚奔跑狩猎,对着月亮长嚎。狼灵会变成真正的狼。但是,选哪个?

不是狡诈。瓦拉米尔经常在独眼上它的时候溜进它身体里,哈冈肯定会说这是亵渎。他可不想新生成个婊子,当然,除非是别无选择。蹑足更合适,年轻的雄性……虽然一只眼更强壮也更勇猛,虽然狡诈发情的时候都是一只眼跟她交配。

“它们说你会失去记忆,”哈冈死前几周曾经告诉过他。“一个人的肉体死了,他的灵魂可以活在野兽身体里,但每天他的记忆都会逐步消退,狼灵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普通的狼,直到最后人性完全消失,只有兽性残留。”

瓦拉米尔知道这是真的。他将欧瑞尔的老鹰收为已有后,能够感觉到老鹰体内有另一个易形者对他的存在暴怒不已。欧瑞尔死在变色龙琼恩·雪诺手下,他对杀害自己的凶手恨之入骨,甚至影响到了瓦拉米尔,让他也痛恨起那个私生子。当他看到那只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悄无声息地走在雪诺身旁的时候,他就明白了雪诺是哪种人。易形者总是很容易互相识别。曼斯应该让我占有那只冰原狼。那样的第二生命比王座更宝贵。他毫不怀疑自己能做到这一点。雪诺的天赋很强,可这小子没人教过他,他还在跟自己的天性战斗,而不是为此自豪。

瓦拉米尔能看到鱼梁木红色的眼睛在白色的树干上注视着他。诸神在审判我。他颤抖了。他曾做过坏事、极恐怖的事:他偷过东西、杀过人、强奸过女人;他狼吞虎咽过人肉,从他们被撕开的喉咙里舔滚烫的热血;他跟踪敌人穿过树林,趁他们睡觉时偷袭,把内脏从他们的肚子里扯出来,散得满地都是。他们的肉尝起来多么鲜美。“那是野兽干的,与我无关,”他嘶哑着嗓子低语,“你给我的天赋。”

诸神没有回答他,他的声音悬在空中渐渐模糊。冰块开始在他额头凝结,“六形人”瓦拉米尔闭上了眼睛。

他又梦见了那栋海边的小屋,三只狗在呜咽,还有女人的眼泪。

本普。她为本普哭泣,却没为我掉过一滴眼泪。

伦普早产了一个月,他小时候经常生病,没人以为他能活下来。差不多四岁的时候他母亲才给他取了正式的名字,已经太晚了,整个村的人都已经习惯叫他伦普,那是他姐姐摩哈在他没生出来的时候给他取的。本普这个名字也是摩哈取的,但伦普的弟弟是足月出生的,壮壮的红色小东西,贪婪地吸着母亲的奶头。她本想让他沿用父亲的名字,可惜他死了。他死的时候两岁,我六岁,离他的命名日只有三天。

“你的孩子如今和诸神同在,”森林女巫告诉他哭泣不休的母亲,“他不会再受到伤害,不会饥饿,不会哭泣。诸神让他融入土地,融入树木,诸神就在我们身边,在岩石和溪流里,在群鸟和野兽中。你的本普也加入了他们。他将变成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一起。”

老婆子的话像利刃穿过伦普的胸膛。伦普看得见,他在看我,他知道伦普没法从他眼前藏起来,不能躲在母亲的裙子后面,也不能跟着狗一起避开父亲的怒火。那些狗。毛尾巴,嗅,咆哮者。他们都是好狗,他们是我的朋友

他父亲看到三只狗在本普的尸体旁嗅闻,不知道是那只狗干的,于是他拿起斧头向三只狗一起砍去。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两下才砍倒嗅,杀死咆哮者用了四斧。空气中弥漫着血气,群狗临死的哀号凄惨恐怖,但父亲叫毛尾巴的时候它还是过去了。它是最老的狗,顺从压倒了内心的恐惧。伦普进入它身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住手,爸爸。他想说话,但狗不会说人类的语言,只能发出一声哀鸣。斧子正中老狗脑袋中央,小屋里男孩发出一声尖叫。他们就是这样发现的。两天后,父亲把他拖进了树林。他带着斧头,伦普还以为他会跟那些狗一样被砍死,但父亲把他交给了哈冈。

瓦拉米尔突然惊醒,浑身颤抖。“快起来,”一个声音在尖叫,“起来,我们必须马上走。他们有几百个。”雪花在他身上盖了条坚硬的白色毯子。好冷。他试图挪动身体,却发现自己的手被冻在了地上,扯动的时候几块皮被扯了下来。“起来,”她又尖叫起来,“他们来了。”

希赛尔回来找他了,她抓住他的肩膀使劲摇醒他,冲着他大叫。瓦拉米尔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喷在脸上,温热的气息被寒冷一点点带走。现在,就是现在,不然只有死

他聚起剩下的全部力量,冲出自己的皮肤,强行挤进她的身体里。

希赛尔弓起背大声尖叫。

亵渎。她的声音?还是他的?还是哈冈的?他不知道。她的手指松开,瓦拉米尔的旧皮囊倒在了雪堆里。矛妇剧烈地挣扎、尖叫。他的影子山猫曾经也跟强烈反抗过他,雪熊有次几乎发狂,狠命拍打树干、石头和空气,但这次更严重。“滚出去,滚出去!”他听见她自己的嘴在大喊。她的身体摇摇晃晃,倒下又站起来,她的手胡乱拍打,死命夺取自己身体的占有权。她深吸了一口冷冽的空气,瓦拉米尔一瞬间为了这种感觉欣喜若狂,也为了这具年轻身体的力量而高兴,下一秒她狠狠咬下牙齿,他嘴里满是血。她举起手摸他的脸,他想要把双手压下去,但双手并不听他使唤,她挖出了他的双眼。亵渎,他躺在血泊里,浑身疼痛、神智不清。他想要尖叫出声,她吐出了他们的舌头。

白色的世界渐渐消失。一会儿他好像在鱼梁木里面,从红色的眼睛里看到垂死的男人无力地瘫倒在地,看到瞎了的疯女人在月亮下手舞足蹈,浑身是血,流着红色的眼泪撕扯着自己的衣服。两个人都消失了,他飘了起来,融化了,他的灵魂变成了一阵冷风。他在雪花里也在云层里,他是麻雀,是松鼠,是橡树。一只猫头鹰从他的树林间悄无声息地飞过,捕猎野兔;瓦拉米尔在猫头鹰里面,也在野兔里面,也在树林里面。冰冻的土地深处,蚯蚓在黑暗中钻洞,他也是它们。我是这棵树,我是它里面的一切,他欢欣鼓舞。上百只乌鸦飞到空中,因感觉到他经过而叫了起来。一只巨大的麋鹿低鸣,它背后跟着的孩子们迷惑不已。一只睡着的冰原狼抬起头,朝着空气咆哮。一眨眼间他就穿过了它们,寻找着他自己,寻找着独眼、狡诈和蹑足,寻找着他的同伴。他的狼们会拯救他,他告诉自己。

那是他作为人类最后一个念头。

真正的死亡瞬间降临;他感到一阵恶寒,好像被丢进了冻湖的冰水里。然后他发现自己正在月光下的雪地里奔跑,背后紧跟着他的同伴。半个世界都是黑色的。独眼,他明白了。他长嚎出声,狡诈和蹑足回应着他。

到了山顶狼群停了下来。希赛尔,他想起来了,为了自己失去的,也为了自己做下的事他默默难过。山底下,整个世界都结了冰。凝霜的手指缓缓爬上鱼梁木,尽力伸展。村庄不再空无一人,蓝眼睛的影子在山坡间游荡。有些衣服是棕色的,有些是黑色的,还有些赤裸着身体,他们的皮肤跟雪一样白。风如叹息吹过山间,他们身上气味浓重:死肉、干掉的血,皮肤散发着泥土、腐烂和尿液的味道。狡诈低声嘶吼,防备地露出牙齿,颈毛都竖了起来。不是人类,不是猎物,他们不是

那些东西在动,但是却没有生命。他们一个接一个抬起头来,望向三只狼所在的山顶。最后一个看过来的曾经是希赛尔。她穿着羊毛衣服和皮衣,外面结着一层白色的霜冻,像一件斗篷,动起来咔嚓作响,冷冷地反射着月光。她的指尖垂着粉色的冰柱,十把血液凝成的长刀。原来是她眼睛的地方现在闪烁着冰蓝色的光芒,让她原本丑陋的脸散发出生前不曾拥有的诡异美感。

她看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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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卷五摘录】提里昂关于龙的片段

(新浪微博被公司封了于是又回到WP了,离上次写博客居然是半年前的事了……)

出处: 卷五第4章,提里昂第2章

当年他还是凯岩城里那个孤独的小孩,经常幻想自己是某个坦格里安失落的后裔,或者是瓦雷里安的龙骑士,在夜晚乘龙翱翔天际,飞过田野,飞过高山。有一次他叔叔问他命名日想要什么礼物,他只想要一条龙,“不用太大的,可以是小个子的龙,跟我一样。”Gerion叔叔把它当成天底下最好笑的俏皮话,可Tygett叔叔说,“最后一条龙一百年以前就死了,孩子。”对这个孩子来说这是天大的不公平,这一晚他一直哭到入睡。
如果奶酪领主(指伊利里欧)的话是真的,疯王的女儿养了三条活生生的龙。比一个坦格里安应有的还多了两条。提里昂几乎要后悔杀了他的父亲大人了。要是泰温大人听说坦格里安女王正带着三条龙杀向维斯特洛,而支持她的是一个擅长玩弄阴谋诡计的太监和一个体重足有半个凯岩城的奶酪商,不知道他的脸色会是什么样,提里昂真想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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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大爷V5!让子弹飞无剧透吐槽

哦可能有一些之前推广介绍里已经出现的轻剧透,吐槽没问题,反正看了片子才会知道吐槽的到底是啥内容。顺便再次抱怨不能用手机写好麻烦啊,又懒得看手机怎么设置VPN本来GRPS就慢得要死了

这部剧的剧情摘要就是姜文强抢民男葛优,周润发一开始想搞姜文,发现姜文心里只有葛优,不知不觉产生移情心理于是也去抢葛优未果,最后因爱生恨得不掉就要毁掉你……嗯,基本就是这样,绝对没有误,一点点都没有!

这影片从头到底那个基情满溢的,不需要一点点腐细胞都能看出来,邵兵干脆直接出柜了。当然这个不是重点(真的不是吗……)对男同胞来说看点也很多,各种各样的黄段子哟,一电影院的人都笑得很YD很暧昧。

前半段包袱太多,都很好笑,不像某些贺岁片(嗯,比较近的有非诚勿扰,2都要上映了吧)的笑料那么牵强,笑得我都快从椅子上滑下去了,不过很多笑点也很黑色幽默,故意让你不知道是笑好呢还是感伤好呢,嗯,应该说这部不是喜剧片,是黑色幽默。不过包袱多感觉前半部节奏有点乱,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不建议期望值太高免得失望。

后半段燃得一塌糊涂!!!!超级燃超级热血!!!!姜文大爷各种V5!!!!

各种碎点:

刘嘉玲在电影里的扮相没有扮嫩,看得出上了年纪,可是那个风情万种,翻车后她倚着烟囱一个回眸,迷得我魂都没了。这就叫风情啊。这部电影里的刘嘉玲真的美,肯定比狄仁杰里那可怕的扮相好一百倍。

发哥的角色不够给力,感觉作为最大BOSS气力不足,总算最后的最后男人了一把,这里的缺陷比较大。陈坤倒是从奶油小生走过来演技越来越好了,其他名演员太多,认都认不过来,基本都龙套,姜文的面子够大。

葛优还是老样子,这几年一直拍贺岁片戏路给限得很窄,其实葛优演黑老大之类的应该也很好啊,当年霸王别姬里的袁四爷其貌不扬可是生生把霸王的威风给压下去了。

姜文,姜文的双眼皮很好看(囧),姜文的眼睛很好看(继续囧),作为一个很优秀的导演和演员第一个关注点是这个确实不大好,不过反正都知道他演得好导得好也不用多说了。

画面色彩饱和度很高,有点油画质感,非常舒服,让之前的佳能广告说服力一下出来了。

最后我想不明白的一点是那么多赤果果的影射、吐槽怎么顺利过审查的。。。。

总结,很适合一边看一边吐槽的电影(吐槽点实在太多了,当心被邻座的丢白眼),要欢乐有欢乐,要内涵内涵也不少,推荐度4.5/5

考虑再去看遍川话版应该更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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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不要向GFW投降间纠结

手机不知道怎么翻墙写日志,现在新浪貌似跟Live的同步也做得还可以,纠结下要不要搬

昨天各种狼狈,annual dinner食不知味的三道菜,每道只吃了几口,努力记名字、脸、title(现在想想已经不记得多少了,囧),然后努力去混个脸熟,老问题是一喝酒就脸发烫,那真是只有一口啊,至于伐……

吃饭的时候发现旁边桌不知道大老板还是大老板的太太穿着高开叉旗袍坐下来基本半个屁股露在外面于是我超级超级想吐槽,旁边坐的都是男生没认识多久我也不好表现得太猥琐对伐于是就上微博吐了于是貌似被误解了?别说高开叉旗袍了现在就我的身材连以前买的旗袍估计都塞不进去了T-T

本来打算回家的,坐了上中山公园的车,shirley说你来吧在徐家汇,于是我发觉为什么我又SB了为什么我不先跟SHIRLEY打完电话再决定上哪辆车那就可以直接坐到徐家汇了啊

下了大巴奔出去抢出租,一想到我可能是在跟一群经理高级经理抢出租我又觉得压力大了,不过管它呢天那么黑谁认得谁……最近我发现脸皮是愈发厚了这是好事

出租司机又被我搞死,中午在南阳路吃饭的,于是跟司机说去徐家汇南阳路,司机被我囧到,让我打电话问清楚,然后开到了南丹路司机倒挺好,提醒我这地方估计不对,是不是南丹东路,结果还调了两个头……总之各种晕

我说桌游店都在那么……可怕倒是不可怕……那么黑的民宅吗,不被投诉扰民真是太难得了……看人都玩很high没啥机会说话……再次对shirley同志的饼表示感谢,这个一定是要标红的!

虽然玩得满开心(呃,真的满开心的,喵呜同志不用担心……昨天跑得累隐形眼镜不舒服比较没精神就是了)不过没时间八卦啊,我跟小白说就等你春节回来再找机会了……回家shirley跟我用非常简明扼要的句子Update了一遍,结果说着说着我把自己给说郁闷了,直接导致没睡好,7点惊醒起来关闹钟(其实闹钟设的weekday根本不会想……),早上我又简明扼要地跟小白update了一遍

小白啊就等你回来了……

其实我是想问圣诞有活动么,4天小长假在家发霉太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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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nge的民科有时候真是让人吃不消……附冰火花絮

昨天在看308,这集其实不错,死人也死得比较有张力,不过当walter掀开打字机的盖头,一脸惊喜崇拜的表情:“这居然是一台量子纠缠态的打字机,amazing!”我吐槽都吐不出来了我了个去,实在太民科了………………

冰火10分钟拍摄花絮720P高清(S1上的标题是10分钟先行集内容,害我一阵狂喜,结果明明是拍摄花絮好不好!看到这个我又怨念地去翻了马丁的博客,仍然没有第5本的消息)

电驴地址:ed2k://|file|[%E6%9D%83%E5%8A%9B%E7%9A%84%E6%B8%B8%E6%88%8F%EF%BC%9A%E7%AC%AC%E4%B8%80%E5%AD%A3].Game.of.Thrones.S01E00.720p.HDTV.x264-CTU.mkv|292483172|AADD492704C11F1D2CD0DF49E1E202D7|h=EZR3KBP6NB63H63I26NGLBRPTI6DZ3SK|/

115地址:http://u.115.com/file/f8f%205a62e7b

还有前几天放出的新版预告,内容还比较多?瑟熙太美了,布兰太萌了,囧太老了……珊莎和猫阿姨都不够美,毕竟书里也算绝色美人了?丹妮我觉得还不错啦,虽然灰头土脸了一点可毕竟人家在流浪嘛:http://news.mtime.com/2010/11/19/1445016-2.html   (名字是乌鸦那个,第一页还是第一版预告)

前几天这个预告出来的时候,喵跟我发短信说,这冰火得要看高清的啊,我说必须的,还得是背投加全环绕音响的家庭影院

明年4月啊,别明年4月电视剧上映了第5本书还没出来,我觉得可能性还真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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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提神剧推荐又来了,COMMUNITY(废柴联盟)

这部剧在我硬盘里其实躺了有一段时间了,一开始是在S1和随缘都看到有推荐就下了,看到不少拿它和TBBT相比的帖子还颇有些不以为然,尤其是看了前几集就更加坐视了这种不以为然

但是——总是有一个但是的——看了大概10来集以后我就开始停不下来了,20分钟一集一集就这样每天看到三更半夜,到第一季末和第二季初的时候爆笑程度已经和TBBT、IT CROWD特别搞笑的几集不相上下了,我必须得注意大笑的时候捶的是床不是我的本本以免把我的本本给捶坏了

剧情结构颇似老友记,社区大学的3男3女组成的一个学习小组,一开始几集也实在像friends,轻喜剧+主旋律,为了大地的爱与正义什么的(误),这也是为什么看几集我有点不耐烦所以丢了很久,后来就在脱线的严肃恶搞道路上一去不能回头了……

男主很帅,非常正常意义上的帅,曾经是日进斗金的律师,后来因为查出来学历作假,必须补上一个学位否则就会被吊销律师执照,就沦落到这个社区大学来了,一直以此为耻,当然,后来么肯定被小组的爱感化了BLAHBLAH。TEAM里的精神上的父亲角色。 (人生赢家闪光弹注意!)

女主,BLOND,在BLOND里不算最漂亮的那种。女权主义者。比较严肃喜欢讲大道理。TEAM里精神上的母亲角色。

ABED,本剧重要亮点之一,阿拉伯裔,无时无刻不在引用各种电影、电视。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看过BOSTON LEGAL的应该都对这种病有印象,TBBT里的SHELDON也是很标准的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特点跟sheldon很像,说话语速极快,因为一直在引用Pop culture的内容经常让人觉得难以理解,当然他也是只能通过电影电视才能了解生活。第一季放到他COS蝙蝠侠,OMG那简直是一模一样啊,大概从那集我才发现这剧真的很好看,到第2季他COS耶稣,这剧就被我认为似乎神作了。官方CP是主角群中的黑人小哥,每集结束都有一小段俩人的搅基小段子无比闪亮。

主角群其他人跳过,哦,有个神经质的黑发犹太18岁妹子颜不错,身材更不错。

最大的亮点~~~~~西班牙语课的陈老师!即使前几集比较无聊,陈老师已经被我看做是亮点了。演员看脸感觉是棒子裔的,不过不影响。第一季中后期有一集模仿的不知道是什么,情节很像大逃杀(因为模仿的肯定都是美国电影,应该不是大逃杀),学生大战最后活下来那个能拿奖,等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男女主角,陈老师作为终极BOSS出场。门一被踹开,我KAO,背景音里一个女声字正腔圆地在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我KAO我当时一整个风中凌乱啊。美剧里出现的中国元素大多都乱七八糟出现的中国人角色也永远说着我听不懂的“中文”(有些听着连粤语都不像),从来没见过那么正宗的啊~~~~第2季陈老师出场时间明显加多,更亮了。

这剧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断恶搞各种经典电影、电视,当然说致敬也行,因为都是严肃地引用桥段。比如第一集是breakfest club,第2还是第3集是死亡诗社,后面还有黑客帝国、教父、生化危机等等等等,我电影看得少,很多只能看出应该是在引用什么,不过完全不影响爆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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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某些技术客服非常没想法

起因是我娘的手机开了国际漫游在外头还统统没法用(泰国、台湾等等,咱们不说日韩),我也是没想到那个很简单的原因,怎么都想不通

去修手机的时候顺便问了下修手机的修理员,对方也称没道理,台湾这种地方双频的手机都没问题了,现在的手机基本都是双频了。再跑移动旗舰店,先去确认国际漫游确实开通了,然后被前台指去一客服,那客服讲话非常没说服力:可能是你手机频率不支持 (我说台湾双频就行了为什么不行)他说就是有这可能,问他这台手机什么频率他不知道,OK那是正常的,问他台湾频率多少,他推说不知道,反正就是踢皮球,踢去手机厂商那儿。我在移动大厅里坐下来拿手机查了查,这手机还是三频的,而且台湾的频率也是一样的,没任何道理不知道。想了想还是没回去问,反正那客服就是不理嘛没必要多纠缠

回来我也没管倒头补觉去了,醒过来我娘在跟三星的客服吵,吵了老半天听得我头都大了,最后三星客服说等下再打来,我娘就出去散步了。我开了电脑继续搜,搜了一会儿发现一问题,手机可能被设在网络手动了,也就是不会自动搜索网络,那当然换了其他网络就用不了了。当时我就没想法了,那么小一个问题,而且并不算太难想到(我一看到人家提到网络的手动和自动问题就立马想到了),三个地方的技术客服居然没一个想到?过会儿三星客服打来了,我说你们技术怎么搞的,那么小个问题要反复三个电话都搞不定?她跟我找借口,说你妈妈把型号说错了,我说当时我就在旁边,她都反复说了几遍了你还能听错?再说听错型号你也可以提出看一下是不是这个问题啊,那客服看看也不好再找借口只好表示是自己听错了

总之就是没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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